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医 务人员职业形
象,提升医院的整体素质和精神而貌,加强医务人员规范 化管理,结合妇保院的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木管理办 法。
第二条 木管理办法适用于XX妇幼保健院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相关要求
第一条疾务人员
1、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 2、 非工作场合不准穿着工作服;
3、每年6月至9月穿着夏季工作服,10月至次年5月穿 着冬季工作服; 4、 穿着工作服必须同时佩戴工作牌;
5、 进行无菌操作及进入无菌区域时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帽。
第二条科主任
1、 鬲本科室医务人员的着装情况定期进行督察; 2、 发现不符合规范的着装问题及时敦促、惩处。
第三条医务科
1、 鬲全院医务人员的着装进行不定期循环督察; 2、 对所有督察结果据实记录并整理归档。
第三章相关规定
第一条工作服
4
1、工作服大小型号选择合适,保持干净无污渍,穿前要熨烫平整;
2、 下身必须配长裤,女医务人员夏季可穿着裙装但需配肤色长筒丝 袜; 3、 工作服内需配协调的内里衣服;
4、 工作服的所有衣扣要完全扣齐,扣子及缝线颜色统一为白色,扣 子不
可缺失。
快钉上,禁用胶布别针代替,袖扣扣齐后保证自己的衣服袖口不外 露;
6、 工作服干净、平整,宽松适度,口袋勿填塞鼓满。
5、 两侧袖扣均要扣齐,扣子及缝线颜色统一为口色,袖扣若有缺失 要尽
第二条发饰 1、 发饰要求简洁大方,工作时间不得散发披肩,头发超过衣领需加 修饰,长发者应将头发盘于枕后;
2、 短发者头发自然后梳,两鬓头发放于耳后,不可披散于面颊,要 求前不遮眉、后不搭肩、侧不掩耳;
第三条 工作牌
1、 一臥戴时工作牌正面向外,端正地别在左胸上方; 2、 工作牌表面干净无污渍,不可黏贴他物。 第四条工作鞋 1、 工作时应穿低跟、防滑、大小合适的皮鞋,要求后跟不超过3cm; 2、 皮鞋应经常擦洗,保持干净,不可拖沓; 3、 不可穿拖鞋或凉鞋。 第五条 仪表 1、 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留长发,保留自然色或黑色,不得留胡须。不 允许佩戴与职业不相符的夸张性饰品;
2、 女性医务人员不得浓妆艳抹,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耳环、 手链、手镯及脚链。杜绝长指甲及涂抹有色甲油,不得暴露纹身及皮肤 黏贴彩绘。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不穿着工作服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 医务人员在非工作场合穿着工作服者罚款50元/次。 第三条 医务人员穿着工作服不佩戴胸牌者罚款50元/次。 第四条 医务人员进行无菌操作或进入无菌区域不佩戴口罩、工作
4
帽者罚款50元/次。
第五条 医务科督查组依照《医务人员规范着装考核评分表》(见附 件
一)不定期进行循环督察,督察成绩记入科室主任和相关责任人季度 绩效考核成绩中。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木管理办法由医务科负责解释与补充。 第二条木管理刃、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修订。
附件:
附件一:医务人员规范着装考核评分表
医务人员规范着装考核评分表
考核人:
被考核人:
考核日期:
考评标准 目 号 重 分 得分 4
工作服选择大小合适,干净平整,无污渍 C 作 下身配长裤,女医务人员裙装佩肤色长筒袜 C 4
服 内里衣服选择协调 衣身扣全部扣合,扣子及缝线均为白色,扣子无缺失 C C 两侧袖扣均扣合,缝线均为白色、无缺失,内衣袖口不外露 C 工作服穿着整体感觉舒适,口袋无填塞鼓满 C 发饰简洁大方,工作时间不散发披肩 C 饰 长发盘于枕后,发髻不过后衣领 刘海梳理整齐,头发前不遮眉、后不搭肩、侧不掩耳 C C 工作牌正面向外,端正地别在左胸上方 C 作 工作牌衣面干净,无损坏,无污渍及黏贴他物 工作鞋为皮鞋,大小合适,后跟不超过3cm C C 作 工作鞋干净,无破损及污渍 工作鞋不拖沓 C 鞋 C 不可穿拖鞋或凉鞋 C 男性医务人员不留长发,保留自然色或黑色 C 男性医务人员不留胡须,不佩戴与职业不和符的夸张性饰品 C 液 女性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 工作期间不佩戴装饰性耳环、手链、手镯及脚链 C C 女性医务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有色指甲油,不暴露纹身及皮肤粘贴 C 总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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