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永昌县朱王堡镇下汤小学 乙方:瞿仕杰
经下汤小学教师会议决定,现将甲方(学校院内)耕地承包给乙方耕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乙方承包地块为甲方院内耕地共计9亩,每亩每年由乙方向
甲方缴纳260元承包费。共计2360元。
2、 甲方给乙方承包期限为一年,乙方务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
内一次性缴清一年的全部承包费,否则甲方收回土地。 3、 乙方对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转让权,不能在耕地内
搞建设,乙方若需将土地作为他用,务必取得甲方同意 ,并由乙方负责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方 。
4、 乙方在耕种期间的灌溉设施设备全部由甲方提供,维修费用
由甲方承担。
5、 在履行合同期间,若遇自然灾害,使农作物绝收,甲方概不
负责。水位下降,机井干涸无水,甲方承担承包费20%的责任,乙方承担80%的责任。
6、 乙方除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外,自行承担土地耕种的农资、电
费等一切费用。
7、 乙方在耕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设备违章操作
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 经甲乙双方商榷,乙方还需承担甲方必要的日常杂务。清理
厕所、浇水、菜地种植、护校等均服从甲方安排。 9、 甲、乙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约,一切责任
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朱王堡中心小学存
档一份。
11、 本合同自2013年11月2日签字生效,至2014年11月1日
终止。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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