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学校食堂托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为全校师生提供多元的、优质的餐饮服务;并借助乙方高校食堂集团化经营、管理优势,为甲方学校师生提供特殊情况(如:甲方校园停水、停电等)时的饮食供给。
二、托管方式:
1、甲方负责学生食堂(不含小卖部)的管理;乙方负责学生食堂(不含小卖部)的经营。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所经营的品种不得与学校小卖部经营的品种相同。
2、甲方免费提供本部、分部现有的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提供、甲方并为乙方厨房员工解决住宿问题。设施属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物品,或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的,由乙方提交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的物品属乙方,报甲方备案,合同解除时带走。
3、甲方派专职的食堂管理员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乙方的日常经营工作;乙方须无条件遵守学校的一切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名誉和利益的事。 4、乙方员工的工资、福利及运输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时,若乙方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甲方将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3、乙方经营期间应执行学校制定的价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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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于每月月底结算乙方当月卡上营业额和水电气等费用。乙方在合同期内每月月底按照当月实际营业额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餐具折旧费、维修费、垃圾费、清洁费等。甲方将扣除当月管理费等费用和营业中所用水电气等实际费用后,将剩余实际营业款项划拨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和防止资产流失的监督保护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合法经营,可对饭菜质量、价格、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员工管理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学校管理人员可进入食堂并对厨房采购、食品原辅料、所售卖食品、餐具消毒及厨房就餐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马上予以整改。
3、甲方有权取缔乙方违反甲方各种规章制度和校园文明建设规定的活动。 4、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开除多次违纪和严重违纪的职工。
5、为保障食品安全和降低成本,食堂主要物资(米、面、油、肉) 按照市教委准予经营的合作方由乙方报甲方同意后集中定点采购。 (二)甲方义务
1、提供食堂现有的设施设备,免收房屋租金。
2、为乙方经营提供水电气等必要方便。乙方使用的IC卡系统由甲方负责管理。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和学生的教育。
4、协助乙方协调处理与校内各部门及防疫站的关系。所在地办理的餐厅卫生许可证由甲方办理负责。
(三)乙方权利
1、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享有无偿使用权。 2、对自购的设施、设备(动产)拥有法定的所有权。 (四)乙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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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在法律允许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负责食堂的托管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乙方负责学校本部、分部食堂员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健康体检、学习培训等,负责签署所聘员工的劳务关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做好厨房卫生工作,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环境。餐具每天、每餐专人消毒,并认真做好消毒登记;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厨房工作人员均持健康证、穿整洁工作服上岗,并遵守甲方一切规定。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留样。如售卖的食品不清洁或变质、过期,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合同。如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在经营中须保证安全,若发生食物中毒、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等重大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承担甲方及所有受害者的一切损失和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每月向甲方提供“成本核算经营表,每周一上午向学校员工公布本周每日食谱,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供餐售卖标准、份量,提高饭菜质量,做到可口、卫生、花色品种丰富。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 (出现故障除外)。
5、合同期内,按时向甲方缴纳合同约定的费用,完清有关手续。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清理解决。
6、蔬菜、肉类、油类等食品的进货渠道要公开张贴,要获得食药局监认。及时归档。乙方设专人代表与甲方协调生活改善事宜,并不断听取多数员工意见进行改进。保质保量供应甲方师生饮食,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饭菜售价,认真对待师生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做到保障高于一切。 7、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合理使用,精心维护,自行解决自购设备的维修费用。配合甲方作好与食堂、卫生等相关的迎检工作。负责经营区域的防火防盗工作。清除蚊、蝇、鼠害等。 8、乙方应完成甲方安排的各种临时应急任务。如遇停水、电、气,乙方应利用旗下其他食堂力量做好应急膳食保障。
9、乙方在托管食堂期间要做好所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其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公司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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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要求
1、销售过程用IC卡,拒收现金。
2、早餐主副食品种12种以上,中餐菜品种20种以上,晚餐菜品种15种以上,中晚餐提供免费汤。
3、伙食价格控制在重庆高校后勤协会规定的中等价格以内,具体饭菜价格与甲方商议后确定,并严格执行。
4、开设各种特色餐、小吃、小炒、面庄等,形成多层次伙食,售价在市场价之下。 5、根据甲方提供的作息时间表保障各时间段饮食供应。 6、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卫生、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生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加工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师生吃到干净卫生的食品,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各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全方位监控。
3、采购管理制度必须规范,所购原材料须具备\"三证\",并建立档案备查。
六、责任认定及处罚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双方均不得无故中止合同,如遇政策性变化,需中止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地区性病毒流行、战争等)造成终止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其具体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经营项目转包他人。
七、附则
1、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忠实履行其各项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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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据同等效力。
八、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时间: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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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二、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三、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四、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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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九、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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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十、仲cai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cai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cai裁机构应当明确。仲cai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yuan院提起诉su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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