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来源:知库网
附件:

***工程公司

施工测量管理细则(试行)

1.总则

1.l.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之一。测量人员在测量工序中应为施

工提供合格的测量服务,现场施工人员应为测量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1.2.测量工作人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

量标志保护条例》及地方政府、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和业主的有关规定。 2 测量管理

2.1.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测量工作。 2.2.施工测量分二级管理: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提供技术管理和技

术支持,其行政上受建筑工程公司直接领导,业务上受检测分公司领导。 2.3.各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公司设立的测量组,行政上受其所在项目部或分

公司领导,业务和技术上受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指导。 2.4.各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公司使用的“测量检查专用章”“测量专用章”

由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统一发放管理,各测量组设专人管理,工程竣工后上交工程管理部。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备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所在项目经理部负责。 3 职责分工

3.1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3.1.1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是本公司施工测量业务的主管部门。 3.1.2对本公司的测量专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1.3 负责解决工程测量技术问题,对各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支持。 3.1.4 负责对本公司的测量业务进行管理。参与处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有

1

关测量问题。

3.1.5 根据本公司任务分布情况和精度要求,对各项目部测量组的测量人

员、仪器、工具的合理配备提出建议或调配。

3.1.6 编制控制网施测方案,并组织人员施测。整理技术报告,提交相关

部门审定后投入使用。

3.1.7布设建筑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B、C类项目)的各种测量控制网。

及其建筑工程公司领导交办的测量任务。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3.1.8督促各测量组健全原始记录,规范填写各种测量表格,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1.9协助本公司计量管理人员做好测量仪器的送检工作。

3.1.10组织测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不

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对公司内部测量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3.1.11负责与有限公司及其它公司间测量业务联系,参与处理一些技术问

题和管理工作,包括参加会议、重大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 3.1.12负责公司测量仪器的管理、维护保养,代表公司办理测量仪器的租

赁业务。掌握测量仪器的配备情况,并对公司仪器的合理配备向公司总工程师提出计划。

3.1.13根据各项目部的书面要求确定工程的关键点位及关键控制点、轴线

等,组织人员调配仪器进行复测抽查。其项目部应给予支持配合。 3.2 项目经理部

3.2.1 项目经理部对承担工程的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项目测量组行政

上受项目经理部管理,业务受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指导。 3.2.2 按公司招标文件及测量管理细则附件要求,负责对施工队伍测量工

作管理和监督,对人员、仪器装备等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详见附件二(施工队测量工作细则)。

3.2.3 钢柱吊装后和设备基础施工前,及时监督施工队按设计要求埋设沉

降观测点。

3.2.4 负责项目施工测量、变形观测方案审批。

2

3.2.5 负责与业主、监理、相邻标段及厂区控制测量单位的业务联系,参

加有关测量工作会议,组织传达并贯彻执行。 3.2.6 收集、整理工程测量资料,及时转发控制测量成果。

3.2.7负责对施工队各工序测量成果复测检查,组织人员配合监理工作。 3.2.8 检查督促项目测量组和施工队测量人员规范填写各种测量表格,按

要求汇总测量竣工资料。

3.2.9 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测量技术、质量问题,重大测量技术、质量问题

及时报项目管理中心。 3.3 项目部测量组

3.3.1 项目测量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工资质的人员担任。

3.3.2 测量组人员由建筑工程公司委派,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提出

建议。

3.3.3 项目部测量组是施工单位测量工序的监管部门,负责施工队测量成

果的复测检查和报监工作。

3.3.4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必须按本办法及附件要求,对施工队的过程测量

成果进行严格复测检查,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详见附件三(项目测量组工作细则)。 4 施工测量关键工序的管理 4.1 关键工序

4.1.1 施工测量关键工序为:

a. 平面控制测量; b. 高程控制测量; c. 变形观测; d. 主轴线定位测量;

e. φ22mm以上直埋地脚螺栓固定架中心线标高测量; f. 土建竣工主轴线测量; g. 设备安装基准线、基准点测量; h. 行车轨道竣工测量 4.2 关键工序的管理

3

4.2.1 本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平面控制、高程控制、深基坑变形观测的测量

及复测工作必须由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承担,并完成施测方案、技术报告的编制与报监确认工作。

4.2.2 主轴线定位、土建竣工主轴线、设备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测量必须

由项目经理部测量组完成,并有复测或自检资料。根据其精度要求项目经理部可书面要求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测。 4.2.3 其它测量关键工序在项目部测量组指导下,由施工队完成,经项目

部测量组全数复测检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2.4 在项目经理部没有组建测量组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可以请建筑工

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测。 5 其它

5.1 在保证建筑工程公司测量任务的前提下,项目管理中心面向市场,实行有偿服务。 5.2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对本公司所属的项目经理部提供测量专

业技术服务工作。

5.3 服务费采取公开、透明原则,并根据工程的测量工作难易程度,由建

筑工程公司领导主持,在统一价格平台的基础上商定。计费原则如下:

5.3.1控制测量、变形观测按国家财政部批准的测绘产品价格Ⅱ类70%收

取。收费标准见附件四(控制测量、变形观测收费价格)。 5.3.2任务完成提交技术报告后,被服务方应及时签发测量任务单。见附件

五。

5.4 建筑工程公司所属的各项目经理部所需测量仪器及测量工具, 由建

筑工程公司统一采购,对项目部租赁。租赁价格见附件六(测量仪器租赁及检定价格),租赁合同见附件七。

5.5 控制点损坏需要恢复的按平面控制测量计费标准的80%计费。

本文件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2006年6月20日

4

附件一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1. 测量控制网

1.1 承担施测任务的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测量控制网施测方案,交项目

部审定后由项目部报相关部门审批。

1.2 测量控制点施测依据必须有书面成果资料,并经业主或有关部门现

场交点确认。施测时应对依据点成果进行边长和角度检查。若精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向业主提出,共同确定使用的起始点和起始方向。

1.3 在施测时按规范要求进行观测,记录必须规范、清楚。在施测完成

后应与相邻标段控制点或其它厂区控制点进行联测校核。 1.4 控制网首次施测时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报告提交有关部门确认。经确

认合格后由承担施测任务的单位将技术报告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报监理检查审批。

1.5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接到各级控制点资料后应及时进行记录、编号、

转发。

1.6 施工单位对施工控制点必须严加保护,严禁碰撞和损坏。各测量组

在使用控制点时应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1.7 以下情况必须对控制网进行全面复测:

a. 打桩结束后;

b. 大面积降水对控制点影响较大时;

c.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控制点位移,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 2. 安装基准线、基准点 2.1 基准线

2.1.1 独立的设备可以厂房柱子纵轴线或基础中心线为依据测设。 2.1.2 对现场组装和生产线上的设备必须以厂房轴线或厂房控制网为依据

测设。

2.1.3 对高精度的大型连续生产设备可根据厂房控制网的一个点和一个起

5

始方向测设基准线轴线。

2.1.4新安装的设备与原有设备有机械上的联动或衔接关系时,应以原设

备的轴线为依据测设基准线。机械安装基准线也可以根据厂房内控制施测。 2.2. 基准点

2.2.1 设备安装基准点,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以厂区水准点为依据测设。 2.2.2新安装的设备与原有设备(或已安装调校好设备)有机械上的联动

或衔接关系时,应以原设备(或已调校好设备)标高测设基准点的高程。

2.2.3 为保持连续生产线设备安装标高的统一,应在连续生产线关键部位

基础上建立一个安装基准点。在设备安装期间,该点高程保持不变,连续生产线设备都依据该点(不变基准点)高程为依据进行安装。重要生产线上不变基准点按二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进行测设,一般不变基准点按三等水准测设,不变基准点应与依据点组成环线。观测成果合格后进行平差。

2.2.4 设备安装期间,各安装水准点应与不变基准点组成闭合环进行沉降

观测,观测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3. 施工放样测量

3.1 放样前应熟悉有关图纸资料、精度要求及现场情况,采用正确的施

测方法进行放样。

3.2 放样结束后必须进行校对检查,以确保施测的准确。

3.3 各测量组按规定提交各种测量资料,测量组组长应做好施测日记。 4. 测量自检

4.1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测量组应严格贯彻自检制度,自检内容如下:

4.1.1 施测图表、任务通知单,相关尺寸、坐标、标高数据、成果资料必

须核对无误,并由核对者签字后方可使用。

4.1.2 计算资料一般采取两人对算或一人用不同方法计算进行校对,由计

算者和检查者签字方可使用。

4.1.3 现场测量应有可靠校对条件,以保证施测的正确性。高程测量应注

6

明闭合差或附合差,中线测量应与相邻中线进行量距或测角校对,角度测量一般采用正倒镜、归零等办法进行校对。 4.1.4 自检时发现超出精度限差,必须重测。

4.2 放样结束后各测量组长应安排人员对记录进行检查、签字确认。 5. 复测检查

5.1 项目部测量组负责复测检查,承担施工放样的测量组进行配合。复

测结束后由复测人员在测量成果资料上签字确认。

5.2 复测可采用抽查或全数复测的方式进行。全数复测项目包括施工测

量关键工序内容和以下项目:

a. 定位测量(定位轴线、引测的高程点);

b. 大于φ22的螺栓固定架中心线和螺栓标高(打砼前); c. 专业交接测量(桩位轴线、基础中心线、地脚螺栓标高); d. 设备安装中心标板、基准点高程。

5.3 抽检数量一般不少于原测数量的1/4,抽检的项目如下:

a. 模板标高;

b. 小于φ22mm螺栓固定架中心线和螺栓标高; c. 垫铁标高; d. 柱垂直度。 6. 中间交接 6.1 专业中间交接

6.1.1 交方在测量成果复测合格后填写测量成果资料交项目部测量负责人。

6.1.2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收到交方测量成果资料后,组织人员对测量成果

进行复测检查。

6.1.3 成果经检查无误后,由项目测量组向接方交接,接方应签字确认,

并返还交方一份。如果对交方成果有异议时应向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反映,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组织交接双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仲裁。 6.2 对外中间交接

6.2.1 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交接成果进行复测。成果合格后由

施测单位填写测量成果资料。

7

6.2.2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与有关单位进行联系,确定交接事宜。 7. 沉降观测

7.1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应掌握沉降观测点的设计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

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点。

7.2 承担土建施工的单位应及时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点,项目部测

量组及时进行观测。在安装阶段移交承担安装任务的单位进行观测。 7.3 各测量组承担本施工段的沉降观测任务,为保证成果的正确性,应做到:

a. 测量人员固定; b. 水准仪和水准尺固定;

c. 使用的水准点固定,并尽量按固定测站位臵转点。

7.4 每个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进行两次观测后决定。在沉降

观测中若发现沉降点沉降量异常时,应进行重复观测加以证实。复测属实后应向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反映。

7.5 沉降报表按业主和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填写,无特殊要求的按检测

分公司编的沉降观测管理软件进行处理。每次观测完成后成果上报项目部测量负责人。

7.6 在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中间交接由负责人组织交接方人员进行

现场交接。交接时沉降点位齐全、点位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方应提供一份所有沉降点的全部观测成果资料和电子文档。 7.7 各测量组在观测时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和《冶

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测量规范》(YBJ212-88)技术要求进行测量。 7.8 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测量组负责整理沉降资料,并向业主移交。 8. 地下管网和隐蔽工程

8.1 在回填前由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网和隐蔽工程进行实测,并提交实测

资料。各级施工人员应给测量人员创造条件,项目测量组复测确认后方能回填。

8.2 对于地下管道的平面位臵一律依据施工控制点实测起点、终点、转

折点、交点、变坡点及检修井等的坐标,高程按管顶及特征点进行测量。

8

8.3 实测资料经测量组整理后交项目部测量负责人一份。

8.4 地下管网和隐蔽工程的编绘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进行编绘。业主若

已委托其它单位进行地下管网和隐蔽工程的编绘,实测资料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交有关单位,并应有交接记录。 9. 记录及资料

9.1 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规范,清楚。记录上观测者、记录者及检查等

栏目的内容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 9.2 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各测量组原始记录及测量成果的填写

是否规范,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9.3 业主及有关部门对测量成果的式样有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填写。无

特殊要求的按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9.4 对外的测量成果一律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统一上报。 10. 仪器的检查保养

10.1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仪器的使用、保养和检查校正方法。每个月初或

经长途运输后必须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常规检查,并行成记录。检查项目如下:

10.1.1 水准仪:园水准器、i角误差、补偿器。

10.1.2 经纬仪:对点器、2C、园水准器和长气泡,吊装使用仪器横轴与竖

轴垂直度的检查。

10.1.3 全站仪:除经纬仪所规定的项目外还应增加仪器指标差的检查。 10.1.4 测距仪:发射、接收、照准三轴关系正确性的检查。 10.1.5 觇标:对点器和长气泡。

10.2 测量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有关项目超限应立即进行调校,对自

己不能调校的仪器应立即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或调校。

10.3 为保证测量仪器的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0.3.1 仪器在现场安臵后,测量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10.3.2 高空架设仪器要注意稳定,防止滑动、倾倒,立体施工时要采取相

应的安全措施。

10.3.3 下雨或强阳光下要打伞,以防仪器受潮及曝晒。 10.3.4 长途搬运仪器时应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仪器受损。

9

附件二

施工队测量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仪器装备、测量仪器经检定合

格并在有效期内。

1.2 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在业务上受项目部测量组指导,并接受项目测量

组的监督检查。

1.3 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联系,按要求完成

施工放样及报验资料工作。

1.4 未经监理签证确认的测量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擅自施工

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5 为缩短复测、检查、报监的时间差,施工单位应及时派人配合项目

测量组和监理进行检查确认。

1.6 施工区域内的控制网点应保持视线通畅,阻碍视线的障碍物由施工

单位负责清理、排除。

1.7 施工单位负责对承建工程施工区域的测量主轴线定位配合工作,提

供木桩及负责标桩的保护。 2. 桩基施工测量 2.1 打(压)入桩施工测量

2.1.1 施工队负责测设桩位,提交定位报验单和相关施工图。

2.1.2 项目部测量组复核定位报验单和施工图,确认无误后通知施工队现

场检查时间。

2.1.3 施工队配合项目部测量组进行现场检查,桩位检查为全数检查。 2.1.4 检查合格后,由项目部测量组报监理复查。

2.1.5 经监理确认合格的桩定位报验单资料由项目部测量组保存一份,其

余返回施工队。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交工资料整理归档。

2.1.6 经监理确认后的桩位在打桩前破坏,施工队负责提交补放桩位资料,

经项目测量组复测合格后方可施工。因补点后未能提交资料漏检造

10

成的质量事故,其责任由施工队承担。 2.2 灌注桩施工测量

2.2.1 灌注桩施工前,施工队提交主轴线测量联系单及施工图。 2.2.2 项目部测量组根据联系单要求进行主轴线测量,并提交测量成果。 2.2.3 施工队根据主轴线测设各灌注桩桩位,提交报验单和施工图。 2.2.4 项目部测量组检查合格后报监。 3. 土建基础施工测量 3.1 定位、主轴线测量

3.1.1厂房柱基、设备基础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交定位主轴线

测量联系单二份,联系单应标明需测设定位主轴线点的平面位臵和坐标、测设时间要求,交项目部测量组。

3.1.2 项目部测量组确定测量时间,提出配合人员和标桩用材料要求后,

由施工队在约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会同项目部测量组共同测量。 3.1.3 定位主轴线测设结束后,项目部测量组在定位主轴线测量联系单上

签字盖章,返回一份给施工队,做基础开挖定位依据。

3.1.4 施工队测量人员及施工人员应对标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标桩碰动

或破坏应自行恢复。

3.1.5 定位主轴线桩是挖土和垫层施工依据。施工队根据该桩测设挖土范

围线及投放垫层底面中心线。配有全站仪的施工单位,可直接使用厂房控制点进行定位。 3.2 基础施工

3.2.1 基础挖土过程中,施工队应依据水准点进行挖土全过程的深度监测,

为防止超挖,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挖土标高1m左右时,应对引用水准点和仪器高度进行自检,无误后方可继续开挖。

3.2.2 施工队在检查确认主轴线定位点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使用定位点

投放垫层顶面中心线,如条件允许可直接用厂房控制点投放垫层顶面中心线。

3.2.3 基础模板、螺栓固定架中心线测设依据为厂房内控制、厂房控制网。

对分段施工的连续生产线直埋螺栓和柱基直埋螺栓中心线施测时,后施工段中心线应与已竣工的中心线校核。

11

3.2.4 基础预埋螺栓安装时,应参照方案或规范将螺栓顶部标高控制在允

许误差上限。

3.2.5基础(机组)竣工主轴线由项目部测量组测设,施工队依据机组竣工

主轴线将每组螺栓中心线标注到基础面,并量出螺栓实际偏差。 3.2.6 基础竣工测量后,施工队应及时实测螺栓顶部标高,提出螺栓平面

偏差、螺栓顶部标高成果资料。 3.3 测量资料

3.3.1 基础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应绘制、提交以下测量成果资料:

a.基础定位测量资料 b.垫层顶面中心线测量资料

c.机组主轴线模板(螺栓固定架)中心线测量资料 d.螺栓安装标高测量资料 e. 螺栓顶部标高竣工资料 f.螺栓平面偏差位臵测量资料

3.3.2 以上各项资料应在该项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同时填写工程测量复

核单(报验申请表一式五份),报项目测量组检查、监理确认。 3.3.3工程测量复核单应明确标注工程名称、施测项目示意图、测设依据、

坐标数据和施测项目的相关尺寸及测设的轴线号。

3.3.4 工程测量复核单应采用CAD绘图和Word制表,随施工图一并提交项

目测量组审核复测,合格后报监。

3.3.5 工程测量复核单经监理确认后一份留项目部测量组,其余由项目部

测量组交项目部施工区域负责人。

3.3.6 柱基础竣工中心线、机组主轴线测量资料由项目部测量组完成。 4. 管线施工测量 4.1 土建施工

4.1.1 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提交定位测量联系单及管线平面图,项目部测量

组按要求进行中线定位,定位点的距离一般不超过50米。 4.1.2 施工单位根据定位点,测设开挖线,并在定位点上部埋设龙门板,

并及时将定位点和标高引测到龙门板上。

4.1.3龙门板的中心线和标高是管线开挖、垫层施工、管道安装的依据,

12

施工单位应严加保护,防止碰动。如因损坏、位移、变动、施工单位应自行恢复。

4.1.4 管廊架施工参照土建基础施工测量和结构安装施工测量要求执行。 4.1.5 管道竣工后,应提交管道竣工资料,其内容包括:管顶实测标高、

转折点实际坐标、直线点坐标及标高、变坡点实际坐标及标高,并随测量复核单交项目测量组复测后报监。 5. 独立建、构筑物施工 5.1 定位

5.1.1独立建构筑物定位由施工单位填写定位联系单,项目部测量组测量,

施工单位配合,定出建、构筑物的四个角桩。

5.1.2 施工单位根据角桩埋设龙门板,并在龙门板上标定建筑物轴线号和

标高,龙门板是土建施工依据,必须严格保护。

5.1.3 当建、构筑物基础高于地坪标高时,应及时依据龙门板上的轴线,

投测到基础内、外侧的立面上,作为日后室内、外、顶层施工放线的依据。

5.1.4在每个单独房间引测一个标高点,作为日后装修、管线、排放、器

具安装的依据。

5.1.5电气室的盘箱柜和变压器下部预埋钢板应由施工队提交实测标高资

料。 6. 结构安装测量 6.1 厂房结构安装测量

6.1.1 安装前施工队测量人员应对土建交接基础中心线和螺栓标高进行复

测检查,检查的项目为: a. 基础中心线与轴线的偏差; b. 基础轴列线间距; c. 地脚螺栓偏差。

6.1.2 复测后基础中线超过规范允许值时,将测量数据提交项目部测量组,

经项目部测量组确认超差后,提出改正意见,施工队实施。 6.1.3 柱基座浆垫铁标高测设前,项目测量组负责引测标高基准点,施工

队配合埋设标记。

13

6.1.4 施工队负责测量柱牛腿面至柱底尺寸,并以牛腿面为依据,标注 +1m

标高线。

6.1.5 杯口基础应根据 +1m标高线与柱底实际距离确定基础底面找平层标

高。

6.1.6 座浆垫板竣工后,施工队提交垫板标高成果,报项目测量组抽查合

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1.7 柱形成钢度单元后,施工队测量柱垂直度和 +1m标高,成果报项部

测量组复测检查。

6.1.8 吊行车梁固定后,施工队应提交以下资料交项目测量组复查。

a. 同跨间内同一截面吊车梁顶面标高; b. 同列相邻两柱间吊车梁顶面标高; c. 吊车梁中心跨距。

6.1.9 复查合格后,由项目测量组报监理确认,确认后测量组保留一份资

料,其余返给施工队。 7. 设备安装测量

7.1 设备安装测量可参照附件一中第二节《安装基准线、基准点》要求

进行,由项目部测量组完成。

7.2 设备安装期间,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工作由施工队完成,安装结束

后交项目部测量组继续观测。

7.3 设备底座垫板标高资料由施工单位提交,项目部测量组检查确认。

注:本附件中施工队(施工单位)为参加施工的分包队伍、协力队伍。

14

附件三

项目测量组工作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根据国家法令、规范和公司文件要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GB/T 1900-2000)规定,把好质量关,做到测量成果正确、精度合格。

1.2 坚持“三校核”制度,即校核设计图纸、校核测量依据点位与数据、

校核施工方测量资料。作业中坚持测量、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 1.3 严格执行班组内部自检,互检的工作制度,强化工序管理,防止不

合格成果进入下道工序。

1.4 坚持“检、测”分离原则,杜绝“以检代测”或“以测代检”的现象发生。

1.5 遵守甲方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

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能作业。 2. 工作职责

2.1 负责施工区域的平面、高程控制网点的监护,使用过程中,发现个

别点位下沉、位移时,及时复测改正,并将改点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2.2 认真完成工序间的测量检查、复测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验资料。 2.3 监督施工单位测量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工程测量规范》

和《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测量规范》进行测量、自检。 2.4 与施工单位测量人员联系,提前做好复测、检查的准备工作。发现

问题及时协商处理。

2.5 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执行测量规范情况,收集测量人员的上岗证、

仪器、钢卷尺的检定证书,并报送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2.6 审核报检的测量资料,若内容不规范,可先检查后完善资料,以确

保现场施工的连续性。

2.7 在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过程中,若超限频率较高,必须进行原因

分析,督促进行整改。

15

2.8 及时向项目部通报现场施工测量情况。按工程施工进度,做好测量

的准备工作。

2.9 配合监理对施工过程测量成果复测、检查,及时将确认后的资料向

有关单位转发,做好交接记录。 3. 测量负责人职责

3.1 以身作则全面做好班组工作,工作中要有预见性,紧密配合施工,

主动为现场服务。

3.2 发扬民主调动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树立团队意识,维护专业形象

与声誉,把班组建成团结协作的集体。 3.3 严格要求班组成员,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3.4 注意积累经验,不断归纳、总结出有规律的、先进的作业方法,提

高班组作业水平。

3.5 作业前应将测设依据、施测方法、工作顺序、人员安排、施测检查

内容等,向参与人员进行交底。 4 图纸与资料管理

4.1 做好图纸的审核、签收工作,加强日常图纸的借阅、收回与整理、

防止损坏与丢失。

4.2 按项目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4.3 日常的测量外业记录与内业计算资料,应按不同类别管理。 5 仪器设备管理

5.1 按计量法规定,对测量仪器定期送检,使用中发现异常应找出原因

后,方能投入现场使用。

5.2 仪器应有防潮、防火与防盗保护措施。外业测量时,强光下或雨天

作业应打伞。

5.3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检校和养护工作。 5.4 建立测量仪器及配件台账。

16

附件四

控制测量、变形观测收费价格

国家收费标准(元) 项 目 平面控制测量 二等水准 三 四等水准 变形观测 GPS测量 管线竣工测量 零星测量

计量单位 Ⅱ 点 公里 公里 组/日 点 公里 组/日 6359 1164 675 2454 7212 5757 2454 Ⅲ 9081 1728 842 4265 9154 7896 3800 700 400 1500 4300 3500 1500 复测费内部计价(元) (元) 2300 419 250 注: 1.国家收费标准根据项目困难程度分为三类收费标准;

2. 变形观测项目不含深基坑监测, 深基坑监测项目收费根据监测项目数量和难易程度, 与委托单位协商, 在国家收费标准基础上单独计算。

3. 内部计价是按国家收费标准Ⅱ类60%计算, 适用于一般难度的工程项目,超出以上工作范围项目,以国家收费标准Ⅲ类难度价格为基数乘60%计价。

17

附件五

任务单编号:

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 )测量工作任务单

工程名称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测 量 工 作 内 容 计量单位 测量时间(天) 应得金额 备 注

签 发: 填 表: 测量日期:

18

附件六

测量仪器租赁及检定价格

仪器类型 购臵价(万元) 10~20 全站仪 5~10 5万以下 10 经纬仪 2万以下 精密水准仪 国产 普通水准仪 国产 钢卷尺 铟钢水准尺 觇标 进口 脚架 进口 水准尺

租赁费(元/天) 市场价 150 100 80 50 30 40 250 20 20 10 1 10 10 20 2 5 1 2 每米二元 200 每米一元 100 120 100 200 320 150 1300 600 内部价 检定费(元) 进口 进口 国产 国产 3米 5米 19

附件七

4. 仪器发生损伤事故,由租赁方承担维修费用。

测量仪器(工具)租赁合同

5. 租赁方租赁仪器时间长于六个月的,该仪器的检定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四、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执二份,租赁方二份,同等有效。

一、租赁内容

出租方出租: 附: 仪器制造号: 仪器价值: 元(大写)。 二、租赁条件及费用

1. 出租方保证所出租的仪器,有检定合格证书,并贴有标识。

2. 租赁方租赁前对仪器性能验证,确认仪器制动、微动、调焦螺旋工作正出租单位(公章

): 常,各项性能完好,仪器箱及脚架无损伤,工具完好无损。

赁单位(公章):

3. 租赁费用按每月 元(大写)计算,租赁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

出租方经办人: 租赁方经办人:4. 租赁费每月支付一次,工程结束时不足一月部分按每天 元计算。

三、其 它

年 月 日 年 月1. 租赁方使用中应保管好仪器,严防事故的发生。因保养不善导致仪器损伤,按以下原则赔偿。

2. 发生摔伤等重大损坏事故,造成仪器报费或脚架报费,应赔同等型号仪器、脚架或工具。

3. 若无同等型号仪器,应赔偿相同厂家、相同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2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