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部建立以正副总监、正副高监为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公开联系电话并随时保持开通状态。
二、施工过程中现场情况瞬息万变,由于各种突发因素的影响,必然会产生一些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分别对工伤(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经过批准,以备情况发生时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采集第一手材料,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情况的调查取证。
四、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消息后,应立即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尽快弄清事情的起因、规模、现场形势及危害程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应要求承包人尽快落实;对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配合承包人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配合承包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教育工作。发生暴力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公安部门尽快平息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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