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做到上下班信息交接通畅;经常打扫安监室与井口区域卫生,保证安监室内干净整洁,井口区域无碎石杂物,探测仪经常检查无异常。
3、上下井人员必须由安监室进入出井口,安检员必须做好每个上下井人员的安检工作。
4、对未正确佩戴或佩戴不齐全劳保用品的员工要求其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否则禁止下井;使用探测仪检测时应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依次进行检查,扫描时应仔细、周全,不得遗漏、疏忽或敷衍了事。
5、督促出入井人员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6、检查发现异常后应让该员工站回安监室内再次进行检测;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应暂时扣留并做好登记,待人员出井且确认非危险物品后予以交还;发现火工品或爆炸物后,则应立刻扣留并上报当班领导和项目部领导,禁止该员工离开安检室,等安全人员赶到后做移交处理。
7、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本单位《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对涉爆人员进行全面的炮前、炮后检查,不得少检漏检;一旦发现有员工藏匿火工品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禁止该员工离开安检室等候处理。
8、严禁任何无证人员参与涉爆活动,阻止无证人员接触火工品。
9、火工品到达现场,安检员负责清除无证人员,检查各处大门是否封闭,督促拉好警戒线。
10、安检室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违者一旦发现按照制度处罚。
华冶大贾庄项目部2号副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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