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中建设用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 龙石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龙石镇新农村建设步伐,扩大城镇建设规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龙石镇镇情,甲方将龙石镇石龙村6组(石龙岭附近)出让给乙方作新农村建设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公正、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管网等搬迁设施的协调,乙方负责三通一平工作以及水电路铺设,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的临时住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办理区域内道路调规、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办理产权等相关程序,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提供《天成龙府》整体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纸确定后乙方不能随意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甲乙双方自行负责各自调整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部分,甲乙双方谈好价格后再签订补充合同方能进行施工。工程款项由乙方全额垫付。
5、其他相应项目配套资金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前交由乙方。
二、工程用地及调整
1、所需用地第一期(含镇政府大楼用地)共计56亩(一
区20.8亩,二区15.2亩,三区20亩)。
1一区广场用地4.5亩,居民建筑用地14.8亩,政府建○
筑用地1.5亩,道路用地3亩。
2二区汽车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占地14亩;其中汽车站停○
车场及配套商业有约7亩、主体建筑4.5亩、运动场地4.5
2、二区汽车中转站工程预计外部修建商业街与一区形成
互补配套。
3、关 二期用地待一期完成后视情况实施。
4、现有用地全属集体用地,如属 国有用地的由甲方负
责土地协调同时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工程使用地确定为
28600元/亩。乙方分期使用土地,按照实际建筑占地面积支
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如建筑部分未占用甲方土地,但已进
行土石方平场,乙方有权不支付土地占用费用,但赔偿青苗
补偿费用。
5、现有镇政府办公大楼用地和蚕茧公司旁一块净用地约
0.5亩产权归乙方所有用 置换修建员工宿舍约900㎡左右。
6、甲方全免乙方所有配套费,作为配套费补偿乙方为大足区龙石镇场镇约3万方左右外墙整改及1.1公里道路白转黑和路沿铺设青石道板工程施工。主体工程共计四期工程总量(总建筑方量为56000方),如建设总方量未达到56000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和售房进度,按工程周期作对应比例进行上诉市政工程建设(配套费按照每平方米70元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自行改造上述市政工程。
三、违约补偿
1、就购地一事甲方中途提价或未按一亩¥28600元向乙方转让所造成投资增资部分和造成的相应损失按1:1.5比例向乙方进行赔偿;用地置换部分若甲方未在工程竣工前向乙方置换按现有土地价格1:5进行赔偿。
2、本区域使用所含水、电、气等基础配套必须在工程竣工前由甲方协调。
3、红线内所牵涉的外架电线电缆由甲方向相关部门申请拆除,若在工程中期阶段尚未完成甲方对乙方所带来的商业损失全权赔偿。
四、施工要求
1、乙方待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入场进行场地平场,平场时间将 一月内完成。
2、、乙方邀请地勘进场进行地质勘探,周期约一周。
3、地勘结束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图,施工图经双方认可签字做为本合同补充部分。
4、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
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5、圈过梁:过梁高度不低 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 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 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 200毫米上下圈梁
6、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7、地板砖60_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 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8、门窗: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9、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
10、施工过程中乙方需严格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交由甲方及相关技术部门验收后进行交付。
五、若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双方协商商议部分将另行附属补充协议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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