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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

来源:知库网
虚拟货币交易申请攻略

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更多专业详情可咨询【汉唐信通】 虚拟货币交易申请材料

一、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材料有:

1、已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

(1)虚拟货币交易申请书

(2)申请表;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4)业务发展报告(需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5)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未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所需的材料; (2)虚拟货币交易申请表;

(3)业务发展报告(需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

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4)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虚拟货币交易申请条件

(一) 虚拟货币交易审批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

(二)虚拟货币交易审批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 虚拟货币交易申请流程及时限

1、已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申请从事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的,需向所在地省级文化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文化部门受理后报文化部。文化部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加“虚拟货币发行”或“虚拟货币交易”的经营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2、未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根据《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3、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九月三十日前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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