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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镇中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修改稿)

来源:知库网
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婚假、产假、事假、病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 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1日之内由级部主任批准, 2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2日以上有校长批准,7日以上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 4.请假教师提前到岗或按时到岗后要及时销假。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请病假第11天起,累计11——15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15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累计两个月以上,由校委会研究并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每月事假2天以内,不扣款,从事假第3天起,每日扣20元。学期累计10天以上天数每日扣30元,学期累计天数20天以上每日扣5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学年累计 10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累计一个月以上,由校委会研究并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时间五个月,工资全额发放。 2.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享有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

(六)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1)丧假是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享受的休假。丧假5天,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七) 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一节课以内,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一节课以内,即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两节课的按请假半天统计。

2.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迟到、早退达到4次,请假的按事假0.5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0.5天计算。

(八)关于旷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③以欺骗手段请假者。④虽已签到,但在检查过程中不在岗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

2.学年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款50元。

二、其他规定

1、学校负责考勤管理的领导,对教师考勤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严格的进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及时填报考勤情况并公示,严禁弄虚作假,不得瞒报、少报、不报。病假一学期统计一次,其它假种一月统计一次。

2.请假教职工必须安排好自己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所担任课时自行调课,确需由教导处进行调课的将按实际节数扣除课时费3元,分担其他职责的要妥善安排好),否则,按旷工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请假教师自己负责。

3.市里或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及相关集体活动,教师所请的事

假、病假量化时加倍计算。

4、由考勤后产生所有扣款资金全部用于教师加班补助。 5、本规定中的请假制度和考勤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岗的教职工。 6、在考勤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及重大情况由校委会商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后另行执行。

7、本规定由校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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