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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来源:知库网
关于评选2007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

的通知

2007年度,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各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通过基地化的运作,有效整合资源,协调校内各方面关系,勤工助学总量不断扩大,内容也不断丰富,积极开展智力型与劳务型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了勤工助学在“帮困、育人、成才”方面的目标。为进一步弘扬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现面向2007年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评选勤工助学 “先进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团体奖”。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07年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所有同学;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4月3日截止; 三、评选要求:

1.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面向所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共评选80名。

2. 勤工助学优秀组织奖面向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参与组织、管理,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和指导

老师,共评选10名。

3. 勤工助学优秀团体奖面向校内勤工助学基地、勤工助学服务团体等。共评选3个。 4. 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在2007年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个月。

5. 工作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在所在岗位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者; 6. 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期间,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同学不予考虑:工作中有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未按勤工助学上岗程序,私自上岗;重岗;每月考勤旷岗;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等现象。团体成员中有上述不良表现的,不予考虑评选优秀团体奖。

7. 该团体努力工作、热情服务、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和嘉奖,能创新性开展本岗位勤工助学工作; 四、具体评选步骤如下:

1. 学生向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用工部门确定申报名单。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用工学生数的

25%;

2. 学生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申报表,可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红塔二楼)领取或下载附件打印; 3. 用工部门填写推荐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4. 学院填写审核意见。由学院辅导员填写该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5. 学生本人或团体负责人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6. 学校勤工助学主管部门审核,并正式公布。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评选两个步骤,根据个人或团体在2007年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表现,最终评选出上述奖项。

联系人: 老师 55276488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55276721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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