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土地由合到分,又从分走向合。“虽然都是集体经营,但今天的合作社与以前的人民公社是两码事。”亲历大集体劳动和包产到户两个历史阶段,退休多年的卢泽江依然关注农村变化。对于目前推行的农业经营模式,他认为既避免了吃大锅饭,又弥补了一家一户生产方式的局限性。
区别在哪?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一语道破:这一次的“合”,以全面的权利界定以及自愿为基础,最重要的是充分考虑了利益联结。
在塘约村,土地收益由合作社、村集体、村民按照3∶3∶4的比
例分成。“村民土地交给集体是以确权为前提,变为股份收入。这样,集体收入的多少与个人股份分红直接相关。”村委会主任彭远科说。
“各产业基地负责人完不成产值的扣薪水,超过产值部分则按比例提成,因此更有动力带着社员一起干。”丁振桐介绍,实践中他们还摸索了将劳务工资和增值分红与劳动成果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说起集中经营的好处,彭远科这样分析:40年,塘约土地数量没变,随着人口增多,各家土地越来越少,个体种植收益难以满足家庭需要,村民只能外出务工。“不如集中起来规模化发展,一举两得。”如今,到塘约,放眼就能看
到规模化的种植基地。种植品类变丰富了、有规模了,村里还建起近千立方米的冷库、电商销售平台、农业展示园。“村里现在每一寸土地都用起来了。”
“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一家一户就像大海里一艘艘小船难以抗拒风浪。抱团合作联营,形成一定规模,就有了应对的可能。”关岭县委黄波表示。
“不管是当年顶云公社的‘分’,还是今天塘约村的‘合’,立足时代需求,敢闯敢试,探索发展新路径,贯穿其中的改革精神一脉相承。”安顺曾永涛表示,安顺将继续落实各项惠民,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通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改革,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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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三块地”改革试点授权期限 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为完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打好基础,并做好试点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会议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规定的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此外,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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