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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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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规章制度

篇一:腹透室规章制度 腹透室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腹透操作戴口罩、帽子,操作前应关闭门窗,仔细洗手,严格无菌操作。

2、正确、规范指导培训患者或家属进行腹透操作,认真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

3、对患者出现的各种并发症,及时正确处理,不得拖延。 4、与病人加强沟通交流,为病人排忧解难,建立和谐的医、护、患关系。

5、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与时俱进。

6、积极开展科研,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并在临床工作中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二、卫生消毒制度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2、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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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每日按时通风,湿扫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所有台面及家具。

4、每月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培养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

5、房间每日空气消毒两次,每次消毒1小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6、减少人员流动,进入房间需戴口罩、帽子,正确洗手。 7、对病人进行诊断或治疗操作时,戴一次性手套;对不同病人进行操作,更换手套

8、腹透中心所有医疗污水严格消毒后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排放

三、物品病历管理制度

1、腹透室内贵重物品及仪器需专人管理。如:电脑、腹膜透析机器等。

2、腹透用品每月按时计划订货,保证用物充足,消毒备用。 3、腹透液定点存放,不同浓度的腹透液分别放置,保持干燥。 4、门诊随访病人的病历资料应按照年份分类归档,填写齐全,专人保管,定期归档。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记录,妥善保管。 5、新置管的病人及时建立新档案,填写好首页。 6、同步登记电子版病历档案,实时在线网络登记。 四、随访制度

1、及时为新入腹透患者建立随访病历档案,由专职护士填写。 2、随访形式包括电话随访、家访、门诊随访、住院随访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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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入腹透患者出院后2周至1月完成首次随访;病情稳定者1~3月随访一次(包括电话随访),病情不稳定者随时住院治疗或家访。 4、随访内容:一般情况,透析疗效,腹透相关并发症和处理情况,用药和处方调整情况,腹透导管出口情况,透析充分性,残余肾功能,实验室检查,对于腹透医疗咨询给予指导等。

5、随访人员:腹透室负责医师、腹透专职医师和专职护士,专职医师为第一责任人,日常

随访可由专职护士完成,并按要求及时、如实填写相关随访记录,及时向专职医师反馈。

6、周末及节假日随访工作可由值班腹透护士负责处理,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做好随访登记(包括急诊电话随访),并与周一或节后早汇报随访情况。

7、腹透专职医师和护士共同负责定期随访总结、病历整理、病例(死亡)讨论工作,由专职护士负责信息反馈及预约下次随访时间。 8、腹透专职医师应对随访工作进行监督,护士对随访情况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五、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腹膜透析中心每月进行2次业务学习,定期将透析相关信息,新经验,新知识传授给每位工作人员并定期进行考核。 岗位职责 腹透中心负责医师

负责腹透中心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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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与培训下级医师完成对腹透患者的随访和透析处方的制定与调整

指导与培训下级医师对腹膜透析相关并发症的诊断与处理 腹透中心专职医师职责 对患者整个治疗过程负责 手术植管及围手术期管理 制定、调整透析处方

诊断与处理腹膜透析相关并发症 协助与监督患者随访 负责中心资料、数据等总结 腹透中心护士长职责

协助负责腹膜透析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指导与培训下级护士对腹膜透析操作的培训 指导与培训下级护士对腹膜透析相关并发症的护理 组织中心人员进行护理培训 协助组织中心质控评估及反馈 督促,检查作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随同医师查房,参加病例病例的讨论

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导护师或有经验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腹透专职护士职责

在医师的指导下共同制定腹透治疗的护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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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住院患者与随访患者的教育与管理 负责腹膜透析常见并发症的护理 随同医师查房,参加病例病例的讨论 负责门诊腹透患者的随访及登记工作

负责收集患者资料,及时对患者进行评估以及病历管理 质量控制体系

腹膜透析中心质控小组人员职责分明,分工明确 及时进行环节质控及阶段质控记录

定期进行质控问题分析讨论与持续改进措施(每周医疗例会制度、每月工作质量汇报制度) 篇二:腹膜透析室的工作制度 腹膜透析室工作制度

1、腹膜透析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进腹透室时必须更换工作服及鞋。

2、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患者进腹透室前应换拖鞋。 3、腹透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整洁、肃静。 4、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区,严格执行腹透室消毒隔离原则。

5、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透析室内会客、进餐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去其他科会诊时,说明去向。

6、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坚守岗位,负责完成所分管患者的常规治疗护理工作,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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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按规定建立并更新患者腹膜透析档案资料。

7、做好患者的教育、培训工作,语言文明,服务规范,热情周到。 8、科室抢救药品、手术器械、仪器设备、服用具等专人负责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外借,以备应急。 腹膜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

1、腹膜透析室清洁区、污染区分开。操作治疗区、储藏区环境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要求。 2、透析间保持安静,通风、采光良好,空气消毒每日2次,每次30分钟,床、桌椅、地面每日用施康消毒液擦拭1次。换液时关闭门窗,停止使用风扇及人员走动,避免尘土飞扬。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清洁区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病人进入透析区应换病人服,有呼吸道感染者应戴口罩。

4、无菌、清洁、污染物品分别放置,分类管理,腹膜透析液单独放置,离地20cm,避免重压,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①进入患者皮下组织、腹腔或血液循环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②接触患者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③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6、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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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7、腹透及换药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台保持清洁,每日消毒液擦拭2次。

8、患者及家属的集中培训教育在培训室完成,培训室内有空气消毒设备,空气质量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要求。 9、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10、每月1次空气培养、室内物表及医护人员手细菌培养各一次1次。 腹膜透析随访制度

1、开始腹膜透析治疗的患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立患者档案。 2、随访工作由随访医师和护士共同完成。

3、患者自出院之日起纳入随访范围,凡进行居家腹膜透析治疗的患者均属随访对象,不得例外。

4、严格按预约期限定期进行电话随访和门诊随访。 5、随访热线电话须保持24小时开通,不得关机。

6、随访内容全面、客观,处方调整及时,随访记录内容完整。 腹膜透析患者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腹膜透析室设立资料专柜和电子资料管理库,患者档案及其他资料按要求录入电子资料库,同时分类存放于资料专柜。

2、腹膜透析资料专柜和电子资料管理库应设管理员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整理。

3、要求档案编号标记清楚、醒目,分类规范,按目录顺序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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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资料数据应及时更新、定期维护,防止数据丢失。 5、查阅资料须在资料管理员处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

6、外借资料须严格按规定登记,说明外借理由、归还时间。 7、复制资料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审批;申请原件交由管理员保存。

篇三:腹膜透析中心(室)设置基本标准 腹膜透析中心(室)建设基本标准 (草案)

一、腹膜透析中心(室)功能和设置条件

腹膜透析中心(室)是医疗单位开展腹膜透析的场所,主要用于患者的培训和宣教、腹膜透析导管置入、腹膜透析治疗以及腹膜透析患者的随访和腹膜平衡试验的实施。设置腹膜透析中心(室)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申请设立。 (二)必须具备符合资质的医护人员。 (三)结构、布局和功能区域符合标准。

(三)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要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开展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血常规、血生化、体液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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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微生物检测和培养、X线片等基本实验室检验与辅助检查条件。 (五)开展儿童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要具备儿科诊疗目录,并在儿科医师的参与和协助下开展工作。 二、腹膜透析中心(室)结构布局 (一)医师、护士办公区

办公区为医护人员处理日常医疗文书,登记和上报各种腹膜透析相关数据,讨论医疗问题和业务学习的区域,必须配备电脑和网络设备,安装腹膜透析病例信息登记系统。 (二)接诊区

接诊区为接待初次诊疗或定期随访的腹膜透析患者的区域。医师为患者确定或调整腹膜透析处方,开具药品处方和化验单等,配备血压计、体重秤等基本医疗措施。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执行腹膜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三)培训区

培训区为患者接受培训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的区域。必须配备电视机、电脑或录放机等多媒体设施以及教学挂图、教具等培训设施。 (四)操作治疗区

操作治疗区是用于腹膜透析患者换液、样本采集以及出口护理的区域。应配备恒温箱、弹簧秤、婴儿秤(称量透析液用)、体重秤、输液架(悬挂腹膜透析液)、治疗车、洗手池、紫外线灯、挂钟、有盖式污物桶、血压计、诊疗床,以及供养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抢救车(内含抢救必备物品及药品)和基本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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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如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1、操作治疗区应保持安静,光线充足。环境标准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1)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3,物体表面≤10cfu/cm2,医护人员手≤10cfu/cm2。

(2)不得检出乙性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立即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2、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患者皮下组织、腹腔或血液循环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3、使用的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4、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五)手术室

手术室是为患者实施腹膜透析置管、拔管等特殊操作的区域(建议在医院常规手术室操作)。有条件的腹膜透析中心(室)可单独设立手术室,应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设立要求并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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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污物处理区

污物处理区用于处理废弃透析液,必须配备有盖式污物桶和洗手池。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弃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 分类和处理。 (七)储藏室

储藏区是用于存放腹膜透析病例资料、腹膜透析液及消耗品等的区域。应符合《医疗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同上),保持通风、避光和干燥。 四、腹膜透析中心(室)人员资质标准 (一)腹膜透析中心医生

根据工作分工,腹膜透析室医师分为专职医师、负责置管医师和负责医师。 1、专职医师:

(1)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受过肾脏病专科培训及腹膜透析专项技术培训。

(2)掌握常用腹膜透析模式的(caPd和iPd)处方设定,能制定和调整腹膜透析方案。

(3)了解aPd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4)掌握腹膜透析常见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 2、负责置管医师:

经过培训合适的肾脏病专业医师或熟悉腹膜透析置管技术的外科医师可施行腹膜透析导管置入和拔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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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医师:

(1)符合腹膜透析专职医师的资质要求。 (2)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丰富的腹膜透析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指导和培训下级医生完成对腹膜透析患者的随访和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4)熟悉腹膜透析各种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 (二)腹膜透析中心护士

腹膜透析中心(室)护士由专职护士和负责护师组成。 1

、专职护士

(1)应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护士证书,经过系统的腹膜透析理论和临床培训3个月以上。

(2)了解腹膜透析处方的设定和调整。 (3)熟悉腹膜透析常见并发症和护理。 (4)能够对患者进行腹膜透析操作培训。 2、负责护师:符合腹膜透析专职护士的要求。

(1)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丰富的腹膜透析护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2)能够指导下级护士完成对腹膜透析各种并发症的护理。 (三)医师和护士配备比例

开展腹膜透析的医疗机构需配备腹膜透析专职医师和专职护士。腹膜透析中心(室)门诊随访患者在20—30例以上,要求配备1名腹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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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专职医师和1名专职护士,每增加50例患者需增加专职护士1名。每增加80例患者需增加专职医师1名。应根据腹膜透析住院患者的数量酌情增加专职医师与护士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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