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商品房要办理房产证,才算完成交易,那么商品房办房产证应注意什么,关于商品房的房产证要什么时候办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商品房的房产证要什么时候办理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商品房的房产证要什么时候办理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由于出卖⼈的原因,买受⼈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有特殊约定外,出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屋交付使⽤之⽇起90⽇;(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房屋的,⾃合同订⽴之⽇起90⽇。
⾸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屋交付使⽤之⽇起90⽇;⼀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房屋的,⾃合同订⽴之⽇起90⽇。
如果其居住的是还迁房,如果在还迁合同订⽴时,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有约定,那么合同约定的时间就是开发商应当为其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从房屋交付使⽤之⽇起,开发商就应当在90⽇内协助其取得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注意什么第⼀,明确由谁来办理房产证。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应当⾃商品房交付使⽤之⽇起90⽇内,办理⼟地使⽤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应当⾃销售合同签订之⽇起90⽇内,办理⼟地使⽤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续。”由此,法律上看,购房者本⾝是申请办理房产证的法定义务⼈。
房开商对房产证的办理具有协助义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办理⼟地使⽤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前按项⽬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房屋权属登记”。
基于房开商对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现实情况中,尤其是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房开商代为办理也不在少数。
第⼆,明确期限。
办理⼟地使⽤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续的期限。若是选择由房开商代为办理的,就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个合理的期限,从⽽有效的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产权证。若房开商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办好房产证的,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房屋交付之⽇起90⽇(期房)或⾃合同订⽴之⽇起90⽇(现房)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额可以按照中国⼈民银⾏规定的⾦融机构计收预期贷款利率计算。若购房者未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达成办理房产证期限及违约责任的约定的,可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第三,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年,由于出卖⼈的原因,导致买受⼈⽆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持。由此,若由于房开商的原因,致使购房者⾃房屋交付之⽇起超过⼀年零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则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综合上⾯的介绍,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相信⼤家看了上⾯介绍后,对于商品房的房产证要什么时候办理的法律知识有了⼀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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