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应该由企业法人承担,因为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表, 其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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