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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怎么样办

来源:知库网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就涉嫌犯罪,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基本的案情,如涉及的犯罪、羁押的地点等;

(2)、亲属可以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送达羁押的看守所,交给家人使用;

(3)、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到看守所会见家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1、首先,办案人员要进行拘留申请。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当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等),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2、然后,是上门对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若有人声称公安机关上门拘留,记得查看拘留证核实其真实身份。

3、再次,办案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4、最后,拘留处理后的结果。

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首先要大致了解涉嫌什么犯罪,关押地点,为家人准备一些生活物品,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机制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机制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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