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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知库网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房屋拆迁问题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较不同;房屋拆迁案件涉诉进入审理程序后,必须同时涉及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的复合法律事实;妥善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杜绝、防范群访或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宅基地拆迁该怎么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认为宅基地拆迁补偿过低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不服有关部门的拆迁裁决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三、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能起诉吗

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不能直接起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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