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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是哪些

来源:知库网

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是指商品在一定限期内,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提供的包修、包换、包退的信用保证。消费者可通过调解、申诉、仲裁或起诉等方式解决产品三包纠纷。不实行三包的情况包括消费者使用不当、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无凭证或凭证不符、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法律分析

一、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是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产品三包纠纷如何解决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寻求以下方法解决:

1.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

2.销售者、修理者未按《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3.消费者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的,也可以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4.消费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三、什么情况下不实行三包

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结语

根据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消费者权益保规定了包修、包换、包退。对于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在保修期内经营者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对于大件商品,经营者还需承担运输等费用。解决产品三包纠纷可通过调解、申诉、仲裁或起诉等方式进行。然而,在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非三包修理者拆动、无三包凭证等情况下,不适用三包服务,但可选择收费修理。对于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同样不适用三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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