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的。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 劳动关系 ,只是 劳务关系 ,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 劳动法 中 签订劳动合同 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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