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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后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知库网

离婚起诉后是否可以撤诉,撤诉的后果及申请撤诉的原因。撤诉需要在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法院会进行审查,一般会准许。然而,撤诉可能导致离婚案件审理状态未诉,需要重新起诉,增加时间成本和难度。此外,涉及证据毁损、协议失公平性等问题。除非双方和好,离婚撤诉不宜轻易决定。撤诉分为原告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类,原因包括和好、协议离婚、特殊情况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起诉后是否可以撤诉

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原告反悔了,可以向所管辖的法院申请撤诉。也就是原告的案子在法院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如果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宣判以前,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符合法律规定且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所做出的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撤诉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离婚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准许。但一旦撤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增加当事人再次离婚的时间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诉离婚的难度。除了原告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撤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

在离婚诉讼中,撤诉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告申请撤诉,一类是视为撤诉。视为撤诉主要是指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原告未到庭。这一类不在我们今天讨论之列。原告申请撤诉,主要分三大类原因:

1、被告向原告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原告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撤诉;

2、原告与被告离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撤诉;

3、原告因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拒绝出庭,为提前进入第二次离婚起诉而撤诉。

结语

离婚起诉后的撤诉是指原告在离婚案件受理但未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将根据情况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然而,离婚撤诉可能带来一些后果。原告撤诉后,离婚案件处于未诉状态,若再次起诉离婚,仍视为第一次起诉。此外,原告需等待六个月,除非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否则不能再次起诉。撤诉还可能导致证据毁损或收集新证据的困难,以及离婚协议的公平性受损。另外,撤诉后,再次起诉将重新计算诉讼审理期限,增加时间成本。虽然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准许撤诉,但撤诉的法律后果需要谨慎考虑。除非原告与被告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否则不宜轻易决定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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