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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保释金需要多少钱?

来源:知库网

派出所取保候审费用最低为1000元,具体数额根据情况而定。保释金是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配合机关工作则返还。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被告人危险性等确定。保证金退还需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没收保证金需经审核批准,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决定没收后应上交国库,犯罪嫌疑人可在15日内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决定,下级机关需执行上级决定。

法律分析

一、派出所取保候审费用多少钱才行

1、据有关规定可知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所以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缴纳最少是一千元,但具体的缴纳数额需要视情况而定。保释金被称作保证金,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不能说是以金钱换取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钱作为担保,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则返还保证金。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一条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保释金会退还吗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结语

保释金的数额是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的,一般起点为一千元。保释金并非以金钱换取人身自由,而是作为担保要求被告人防止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若被告人正常到案配合相关机关工作,保证金将会返还。决定没收保证金需经严格审核,并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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