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通常无需退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或婚前彩礼给付导致负担生活,法院应支持彩礼退还请求。离婚时,女方一般不需退还彩礼。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且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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