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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决权如何认定

来源:知库网

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定义。目前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表决权,又称投票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而享有的对股东会议议案表示同意与否的权利。在这一定义下,表决权与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质询权等并列,仅指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属狭义的范畴。

与此相对的一种观点认为,表决权是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就会议决议的事项做出自己意思表示的权利。在这种定义下,股东的表决权就包括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实际上,抛开严格学术意义下的界定不谈,人们谈到股东表决权的时候,往往也指代了广义上的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怎么算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表决权的份额和行使方式的,按其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表决权不是按人数,一般是按股份所占的比例来行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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