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诉抚养费一般不会牵扯到抚养权问题,抚养权变更问题是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提出的请求,抚养权、抚养费用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起诉,的抚养权判决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到更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一方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虐待子女等其他有正当理由变更抚养权的,人民应当允许,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优先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人民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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