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庭当事人可以不参加,但应当承担后果。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出庭,通常情况下,原告拒绝出庭的,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拒绝出庭的会缺席审判。与此同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活动,当事人应当承担审判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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