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如果刑事嫌疑,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审讯,最长时限为二十四小时。如果机关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证据,可以对该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间为三天,最长可以延长到七天,期限内报批准逮捕。多人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的拘留审查时间为一个月。期限内报批准逮捕。如果是治安案件,适用拘留的,最长的传唤调查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然后做出是否拘留的治安行政处罚,最长时间为二十日。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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