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是什么证据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是什么证据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现仍存争议。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既可作为视听资料,也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

法律依据:《人民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干部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 第十四条 案件提起公诉后在庭前会议或者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对庭前讯问活动合法性提出异议的,或者被告人辩解因受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而供述的,公诉人应当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公诉人可以将相关时段的讯问录音、录像资料提请法庭播放,对有关异议或者事实进行质证。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五条 对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人民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决定。

报请省级人民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

省级人民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省级人民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立案侦查,也可以自行立案侦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