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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来水入户费收费标准

来源:知库网

农村自来水入户费收费标准为按供水用途分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农村居民居家生活、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单位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包括规模化养殖)等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与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比价系数为1:1.2。

农村集中供水价格计算方法:

1、平均水价=(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售水量;其中:利润=供水单位净资产乘净资产利润率;

2、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生活用水量+1.2乘非居民生活用水量);

3、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乘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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