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 起征点有纳税人,可以暂时免征。对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应当就全部经营收入计算征收税款。在规定起征点为每月30000元的情况下,未达30000元的暂不征税。如果经营收入为60000元,则应当按60000全额计征税款。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