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了规定。 1.2适用公司全体职工。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规定
2.1新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工程科负责。
(1)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等。
(2)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特殊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等。 (3)本公司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要求等。 (4)结合工种讲解一般安全知识。
2.2公司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1)本部门的概况、特点和各工序间关系。
(2)生产性质、设备特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 (3)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情况,注意事项等。
2.3生产班组的安全教育由班长或指定有经验的安全员或老工人进行教育。 (1)具体讲解本班组生产情况、设备工具性能和使用方法。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讲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规范要求。
(4)负责带学徒的师傅,在新工人进行操作前要做好安全操作示范。 三、调整工种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1职工调动工作时,调入部门在职工正式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3.2本原部门内调动工作岗位或调动操作不同设备的岗位时,应由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向该工人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该设备的安全使用规定。
3.3凡调换工作变化大(如普通工培训特殊工种)应按特殊工种的专业要求,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或操作证后可上岗。 四、安全教育培训
4.1安全教育培训对象主要是公司全体职工,培训方式以在职培训为主,坚持理论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4.2对安全员公司根据式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分批地选送、培训。 4.3对一般职工公司将列入每年培训计划进行分期分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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