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呈健康发展的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作风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在管理模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机关,担负着党章赋予的“三大职责”和“五项任务”,在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但实际上,不少地方主要领导总是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与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导致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限制了其综合素质、执纪能力、办案手段在短期内的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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