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赛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校实际,经行政会讨论决定,现把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一、本方案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同备课奖励即同备课组教师每学期每人拿出100元竞争奖励,如果该备课组学期没有比赛则取平均100元,有比赛则按奖励标准奖励,不封顶,不够奖励则按比例奖剩余取平均。
二、教师自身教学业务竞赛和指导学生竞赛必须以当堂或现场竞赛形式为准。
三、国家、省、市分配到县级有指标数或县分配到学校有指标数与国家、省、市、县无分配指标数奖励不同,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学科竞赛 1、无指标数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 省 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地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2、有指标数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80元。 省 级:一等奖280元,二等奖230元,三等奖150元。 地市级:一等奖13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60元。 县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四、校级比赛教师自身竞赛和指导学生竞赛均不进行奖励。
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经县教育局发文通知的竞赛学校奖励,其它社会团体、报刊杂志社举办的竞赛一律不奖。
六、各种竞赛获奖等级以上级文件通报或获奖证书为准。
七、此奖励方案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此方案解释权归行政会。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备注:本学科竞赛同年级同备课组教师挂名有效,学科竞赛不同学科不同备课组教师挂名无效,公共学科竞赛(不限制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有效即获得荣誉不获奖励。
九渡中学竞赛奖励方案(讨论稿)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赛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校实际,经行政会讨论决定,现把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一、本方案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同备课奖励即同备课组教师每学期每人拿出100元竞争奖励,如果该备课组学期没有比赛则取平均100元,有比赛则按奖励标准奖励,不封顶,不够奖励则按比例奖剩余取平均。
二、教师自身教学业务竞赛和指导学生竞赛必须以当堂或现场竞赛形式为准。
三、国家、省、市分配到县级有指标数或县分配到学校有指标数与国家、省、市、县无分配指标数奖励不同,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学科竞赛 1、无指标数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 省 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地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2、有指标数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80元。 省 级:一等奖280元,二等奖230元,三等奖150元。 地市级:一等奖13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60元。 县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四、校级比赛教师自身竞赛和指导学生竞赛均不进行奖励。
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经县教育局发文通知的竞赛学校奖励,其它社会团体、报刊杂志社举办的竞赛一律不奖。
六、各种竞赛获奖等级以上级文件通报或获奖证书为准。
七、此奖励方案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此方案解释权归行政会。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备注:本学科竞赛同年级同备课组教师挂名有效,学科竞赛不同学科不同备课组教师挂名无效,公共学科竞赛(不限制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有效即获得荣誉不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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