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对进出学校的人员和机动车辆做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
2.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的批条,并进行登记,由家长领回。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4.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后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2.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学校。
3.节假日和每天清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三、外来车辆进出校门: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验证登记后放入,且在保卫人员的指导下,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地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的车辆,由保安、门卫报请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到校门口确认并验证登记后放入,且在保卫人员的指导下,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地点;
4. 凡经同意进校的车辆,必须慢速行驶,禁止鸣笛。
5. 凡经同意并登记后进校的车辆,离校时均在门卫室进行注销。 6. 校门外一定范围内,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确保畅通。 四、请示办法:
1.外单位来我校参观和校办公室联系。 2.一般人员和保卫处联系。
明溪县第二实验小学
二○一二年四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