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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规范化标准

来源:知库网


采煤工作面规范化标准

一、采面支架

1.采面支柱掺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毫米。

2.排距、柱距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其偏差:柱距不大于100毫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排距不超过±100毫米。

3.支柱迎山、柱帽、铰接顶梁(挑枋)等符合要求。

4.支柱的型号或木支柱的规格、材质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无折柱或失效、失修支柱,铰接顶梁架设牢固且铰接使用,绞接大于80%。

5.备用材料(摩擦支柱、木支柱、挑枋、岩板等)的数量和堆放位置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码放整齐。

6.升柱器必须按规定使用。

二、回柱、充填

1. 控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2. 回柱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间隔回柱(三抽一、五抽二),回柱时必须掺好临时护身支柱。对有危岩压迫的支柱不能及时回撤时,必须掺设木支柱加强支护,待支柱两边

砂口砌好后再回撤。

3.路口砂的长度、位置和中间砂带的长度、套子的深度、宽度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4.机头、机尾的铺台子上必须按1.5米的柱距掺设券块立柱(随采随丢的巷道除外)。

三、煤壁、溜子

1.煤壁采成直线,机道宽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大于200毫米,不小于100毫米。

2.采高:要见顶见底,不准随意丢采;掉到机头、机尾巷内及铺台上的煤炭必须回收干净。

3.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米的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150毫米,伞 檐长度在1米以下的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毫米。

4.溜子铺平、铺稳,铺成直线,刮板齐全,接头严密,机头、机尾压机点柱掺设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溜子机头每移动一个循环,必须在后面的煤斗台上掺设一根券块立柱。

5.工作面的方向不准擅自调整,机头、机尾应做到平行推进。

四、截煤机、机窝

1.截煤机在割煤时必须带水作业,按钮必须随机;牵引钢绳的固定支柱必须掺设牢固,严禁套靠在巷道内的锚杆和一梁二柱(立柱)上。

2.截煤过程中碰倒的支柱在截煤机过后应及时恢复掺设。

3.截煤机在割煤完毕时,必须打顺,不得在机头、机尾横起,以防止减小通风断面和影响行人。电缆、水管必须收出工作面并整齐放置在机窝内。

4.机窝的长度和深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必须在支架的掩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五、上下端头及安全出口

1.安全出口的长度、高度、宽度和超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煤壁前后20米的支护完好。

2.超前支护的柱距、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转载点支护和端头支护的长度、柱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机头下不得有堆砂和杂物,开关摆放整齐并上台,电缆悬挂整齐,多余的电缆必须及时回收。

六、风巷、运巷

1.巷道净高和净宽不小于原设计300毫米。

2.支架(锚杆)完整,如有断梁折柱,应增补支架。

3.巷内无积水、流砂和废料杂物堆积;物料堆码整齐,电缆、管线及轨道铺设符合要求。

4.随采而弃的巷道,物料要及时回收并用砂封堵严实,废巷长度不能超过5米,每隔50米用砖密闭。需再次维护使用的巷道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在距全风压通风处不得大于5米,并要悬挂挡风帘和设置栅栏。

七、通风及安全设施

1.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风门完好无损,风窗符合要求;每道风门应能完全敞开,并能自动关闭,形成连锁风门。

2. 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四周要掏槽,见实帮、实底、四周要有不少于0.1米的裙边。砌墙要填满灰浆,墙体平整,墙体必须灰浆饱满,无裂缝、重缝、空缝,并预留电缆孔和管子孔。

3.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风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木质风门要错口对缝和穿带,门扇厚度不小于40毫米。

7. 光电信号符合要求,灵敏可靠。

8. 瓦斯传感器按规定使用和及时移动。

9. 必须坚持“无水不作业”的规定(特殊情况除外);采煤工作面必须执行割煤机带水作业。

10. 采面进、回风巷内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11. 各种防尘设施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八、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

1. 采煤工作面负载电缆管理:

①所有开关到机头段的负载电缆、控制电缆、调度绞车的信号电缆等悬挂高度不低于1.4m,确保电缆不被矿车撞坏;所有电缆不得混乱放置于轨道边被钢丝绳勒磨;

②负载电缆不得打绞成麻花状,若电缆打绞时应及时回伸;及时回收多余的电缆到躲硐位置放置(安装开关位置较宽时可放置于开关处)。

③采煤工作面截煤机的负载电缆、控制电缆、放松动炮工作面的煤电钻电缆及带水作业的防尘水管在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将电缆、水管回收到机头机窝内,机窝的顶板不好时应加临时支护,保证电缆不被砸坏;

④电缆有破损时必须加接线盒或更换出井进行热补,不应用黑胶布包扎处理。

⑤严禁砼块、金属支柱等随意堆码砸坏电缆;

⑥严禁将电缆盘绕在各控制开关上。

2.采煤工作面所有开关必须上台,摆放整齐;各台开关应设置注有编号、型号、用途、电压和整定值的标志牌;开关、铁接线盒等应采用局部接地;开关、电缆、接线盒、按钮、

电铃、电机等严禁失爆;螺丝和弹簧垫圈齐全、密封胶圈符合要求;开关内部保险片不得用铜丝代替、且保险片电流与整定电流值相符。

2. 对工作面截煤机、刮板运输机应每旬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主要为:

①截煤机电源接线盒是否符合隔爆要求,密封胶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更换;

②截煤机牵引是否缺油,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等;

③、刮板运输机的减速器是否漏油及油量是否适当,电机的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风罩是否被堵塞,机头各部的螺栓是否松动等;

④机头、机尾链轮、中部槽、过度槽的的磨损情况,链环是否被拉长,紧链机构是否灵活等;

4.调度绞车安装必须牢固,前、后压机支柱最小端直径不得小于110毫米,绞车尾轮柱及尾轮安设牢固;司机操作的安全位置符合要求;钢丝绳连接按规范执行,由钢绳工负责对钢丝绳巡检,巡检周期不得超过三天,钢丝绳超过规程要求时必须及时更换。调度绞车制动系统、离合器、控制按钮、信号按钮、声光信号等应灵敏、可靠;调度绞车附近的电缆、声光信号装置(或电铃)应悬挂整齐,开关应上台、并摆放端正。调度绞车提升煤车个数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严禁超拉多挂。

5.采煤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爆或设备有异响时必须立即找电工进行处理,每班下班前对自已操作的电气设施(重点是五小电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将发现问题向井调度室汇报。

6.各种设备(截煤机、电溜子、绞车、煤电钻),在使用结束后都必须切断电源或打开离合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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