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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福利待遇

来源:知库网
阳光宝贝教育集团试用期福利待遇

试用期教师接受集团内的五天不带薪的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前5天为观察期,试用期间实习教师会得到老师的指导和接受园内的培训。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指导老师会对试用教师做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试用教师实际情况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在试用期间如出现缺勤情况,根据缺勤天数延长试用期。

考勤制度:试用期教师上班工作日或园长批准及要求的加班日出勤以考勤打卡记录为准,忘记打卡未有打卡记录即视为未出勤(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应即刻向园长登记)。上班打卡时间7:20之前,下班打卡时间原则上应为17:30之后,如园长工作日未安排其它工作,老师在完成好自己班级全部工作后,17:15之后打卡可视为正常下班。

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教师工作期间,薪资每月2000元。月工资2000元包括:试用期工资1700元,全勤奖200元,园长奖励100元。工资由每月12号按时发放到工资卡里。

考勤制度:

试用期教师病、事假需报园长批准,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电话请假。凡无故不上班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事假需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以不影响单位工作为前提,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如果对单位工作有影响,主管领导有权不批准。如因学校要求办理毕业等相关事宜,需请事假要由该校招生办教师与幼儿园进行联系。请病假需出示医院

挂号、病历、诊断证明,否则视具体情况作为事假或旷工处理。

事假:试用期教师每月事假一天,需扣除工资80元/天,并扣除全勤奖50元;事假第二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扣除全勤奖120元/天;事假3天扣日工资,全勤奖190元;事假4天扣除日工资,全部全勤奖。

病假:教师每月病假一天,需扣除工资80元/天。并扣除全勤奖20元;每个自然月病假一天以上除应扣除请假当日工资外并每天另需扣除全勤奖50元/天,直至全勤奖全部扣除为止。

园长奖励:每月100元为基础园长奖励。如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园长奖励会有相应增加,如在实习期间工作散漫、懈怠,园长奖励会予以扣除。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5元/次,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20元/次,30分钟以上1.5小时内50元/次,超过1.5小时至4小时内的按事假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以上视为事假一天。全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及全部全勤奖,累计连续旷工三天,给予开除处理,因其行为给幼儿园带来影响和损失,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进行补偿,并在该实习生实习鉴定上给予注明。

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由园长安排的加班原则上要求被安排教师必须参加。工作时间安排的任务应完成而未完成,进行延时不算加班。实习期间每次加班50元。

休息时间进行的各种业务培训不算加班,无加班费。

在试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如有严重违纪幼儿园将给予开除处理。

福利待遇:1、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2、幼儿园在工作日内提供免费的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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