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目标:噪声排放达标 启动/完成时间:2020.1----2020.12 项目财务预算: 主管部门: 安全环保部 实施单位:项目部 主要实施人:环保员、施工员、材料员、技术员 目前现状: 少数施工人员防噪声意识不够强,施工现场部分机器状态不良。 方案、措施: 1、 机械使用前进行噪声检测,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测; 2、 对噪声超标设备由项目部制定降噪措施,并组织实施,使用前须重新检测,不达标者限期更换; 3、 现场材料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减少人为制造噪声,施工员负责交底,并组织、监督实施; 4、 合理编制工作安排,尽可能减少夜间有较大噪声的施工,施工员、技术员负责; 5、 土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建设完毕,由施工员负责; 6、 机械员负责安排加强泵送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平稳运行; 7、 尽量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要防止振捣棒空转,由施工员负责; 8、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切锯速度不能过快,由环保员负责监督; 9、 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应做封闭处理,由施工员负责; 10、城区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由项目副经理负责; 11、城区夜间如确实需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且须公告附近居民, 由项目经理负责; 12、未尽事宜见《污染物(噪音)管理程序》。 项目实施结果监测: 批准: 审核: 拟订: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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