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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来源:知库网
某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治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治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形,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职员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 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职员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职员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刻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职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职员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刻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样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职员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样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职员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职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 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 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 软卧仅限正职;其余职员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职员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 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车,如有专门情形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报销。

2.5.3 职员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 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专门情形,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职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 专门情形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 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职员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刻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 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 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职员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截了当查 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职员探亲路费的规定

职员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方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 工春节探亲休假治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治理和监督。

5.1 公司职员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依照内容填写 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 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 公司预付款项,必须依照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 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 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 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 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 金,若超期时刻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 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同意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治理方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 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 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 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 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打算或合同 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 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 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 以汇款回单代替。

8.6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 托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 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 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运算清晰。如计提折旧、 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 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 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样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 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 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

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说明。

12、本制度从矽感科技(深圳)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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