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煤 单种煤采取及制备作业指导书
采样步骤
1按GB/T 475规定进行采样,皮带采样三段九点即皮带运行约(不小于)6分钟内,分成三个采样时段,每个时段内,分别采取皮带的左中右三点份样。
2每点采约0.5㎏,共计约4.5㎏。 制样步骤
配煤需测定水分和粒度,样品制备按 GB/T 474规定进行,水分测定按执行 GB/T 211规定进行;
配煤粒度测定:用同批次物料清洗操作台,清洗工具,电子秤校零;缩取500
500g,
(称准至0.1g),平摊在经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中,将浅盘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 ℃的恒温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进行干燥,干燥2小时,重新测定样品量,称取样品M,用3mm标准筛进行粒度测定,入筛量要确保任何样品都能接触到筛底,过标准筛;筛至落下物不大于筛上物料的0.1%;秤筛上物质量为M1;
粒度按式2计算:
MM1L (%)=M×100
式中:
L —样品的粒度,用质量百分数表示,%;
M1— 筛上物质量,单位为(g);
M—干燥后煤样总质量,单位为(g)。
损失量S(=M- M1- M0 )大于入筛量的0.3%,试验无效,(M0粒度区间量0-3mm),需重新试验。
水分测定:试样在操作台上经充分混匀后,总样(或粒度样)全部破碎至小于13mm,缩取500
500g,(称准至0.1g)M2,平摊在经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M1的浅盘
中(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制样过程不能超过15分钟;
将浅盘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 ℃的恒温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进行干燥。
干燥2小时后,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量(称准至0.1g),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至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做为计算依据 M3;
水分按式3计算::
M2M3Mt(%)=M2M1×100 …………………式3
式中:
Mt—样品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1—样盘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样盘与所枰500g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3—样盘与样品干燥后的质量(g)
工业分析、粘结指数、胶质层制备
总样(或测粒度后样)全部破碎至小于破碎至小于3mm,堆锥四分法,缩取约700g;于洁净样盘内,摊平,放入已恒温;(确认不高于50℃)的干燥箱内;鼓风干燥,干燥程度以不影响研磨制样为准,冷却至室温;
制胶质层分析试样:
缩取干燥后试样不少于350g,取试样10g-15g清洗1.5mm标准检验筛两次;余下试样全部破碎通过1.5mm标准检验筛;试样不可太细,取约320g试样装样袋;
制工业分析试样、粘结指数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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