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河北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滹沱河、沙河(北)防洪影响处理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石家庄水务局、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审阅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了答疑和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对防洪产生影响的应采取补偿措施。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滹沱河等七条河流防洪影响处理建设协调会会议纪要》(中线局计函【2012】21号)议定的原则,尽快完成滹沱河、沙河(北)防洪影响一期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1、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2、基本同意施工洪水成果。 三、工程地质
1. 滹沱河、沙河(北)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符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划分。 2. 地质勘察完成工作量基本满足本阶段规范要求。
3. 工程区地质条件基本明确,地质参数建议值基本合理,结论基本正确。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 本工程的任务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南水北调总干渠滹沱河、沙河(北)防洪影响处理,以保证总干渠的正常运行和减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2.
基本同意滹沱河、沙河(北)的防护范围。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 同意沙河(北)防洪影响处理一期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滹沱河防洪影响处理一期工程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建筑物等级为4级。
2. 基本同意防护段工程总体布置,并做好与防洪规划和上下游已实施工程的衔接。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施工导流,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期。
七、工程占地
基本同意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和占压实物数量,基本同意征迁安置补偿标准。
八、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设计
1. 同意环境专项投资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全面有效。
2. 同意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方案。 九、设计概算
1. 建议按2012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编制。
2. 建议按照冀水规计【2012】347号文调整概算投资。 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方法及结论。
专家组长: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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