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煤矿隐患整改报告

来源:知库网
大同 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同平煤字[2011]第83号

★ 大同——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报告 大同市煤炭工业局: 2011年10月13日大同市煤炭局对我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我矿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我矿领导高度重视,当日下午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对存在的隐患责成专人分工负责,

至10月18日,所检查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51123炮掘工作面局扇风机外壳无保护接地。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机电队当班对该局扇风机外壳加装了接地保护。 2、西运输大巷16#采区变电所调节风窗未打开,无人值班。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通风科针对该调节风窗按所需风量进行了开启,并已安排人员进行值班。 3、西运输大巷15#、17#密闭漏风,墙体变形严重。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10月16日已安排人员对这两处密闭漏风地点进行修补,并检查其余密闭。 4、15502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一台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0.38%,与便携式瓦检仪显

示浓度0.68%误差较大。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已更换了该瓦斯探头。 5、15502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段顶板压力大,工字钢棚变形严重。 整改责任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综采队已于10月15日停产全力维修综采工作面回风巷。 6、15502回采工

作面回风顺槽静压水管中部断开。 整改负责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10月13日当班运输队已修复上述地点断开水管。 7、钢丝绳已送检,检测报告未取回。 整改负责人:——

整改验收人:—— 整改措施:钢丝绳检测报告仍未取回。 我矿已针对本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完毕,望上级给予审核。 特此报告 大同——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 隐患整改 报告 抄 报: 大同市煤炭工业局篇二:革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革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革新煤矿

2007年10月31 日 革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市煤炭局先后到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 我矿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446 号令《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专组,制定了安全整改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措施,做到整改“资金、责任人、措施”落实。 安全整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矿长到主要工种作业人员签字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奖罚分明。 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矿每星期周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专题学习,由矿长、工程师、安全矿长组织培训和受课,并进行了考核合格上岗。

三、加大安全投入,创建安全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矿井 1、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完善通风系统增加安全监控的设施,对瓦斯、煤尘、火灾 的

防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每周定期对主要巷道洒水冲洗。 2、对矿井供电系统进行了排查整改,地面线路排查,井下线路设备检修整改,实行挂牌

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3、对排水系统进行了改造和完善,新增排水管路和水泵,排水能力满足矿生产要求。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使我们更加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据有关文件通报煤矿安全事故案例,使我们全矿职工深刻认识安全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整改项目 一、成立隐患排查小组 组 长:林开运

副组长:曾庆峰 池晋峰

成 员:林 琪 汪寿明 黄兆清 曾发新 郑清然 王文喜 张永平 王汝碰 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1、“一通三防”负责人:曾庆峰、池晋峰、林琪、汪寿明 2、提升运输 负责人:郑清然、黄兆清 3、排水系统 负责人:林琪、郑清然 4、机电设备 负责人: 郑清然、林琪 5、瓦斯监控系统 负责人:曾庆峰、郑清然、林琪、 王汝碰

6、从业人员培训 负责人:林琪、汪寿明、白植格 六、通过自查排查“一通三防”及设备检修情况。 1、“一通三防”完善通风系统管理,主扇运转正常,巷道风路畅通,局扇安装位置符合

要求,对密闭进行检修加固。 2、掘进工作面风筒管理严格按标准要求,吊挂整齐平直,不拐死角,风筒无破口,出风

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3、监控系统、线路、传感器、仪器、仪表进行效验并按规定安装,确保完好,使用正常。 4、防尘系统重新更换管路,增加阀门喷头,完善防尘系统。 5、运输提升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时填写记录,提升钢丝绳每天定时检查,确保安全系

数不超标,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 6、井下电器设备,无失爆现象,并检测风电、瓦电闭锁和三大保护装置。 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矿长24小时调度值班,跟班矿长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议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现场。 4、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把各项责任落

实到人,把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5、坚持值班矿长,班组长首先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无安全隐患后作业人员才进入工作面制度。

6、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革新煤矿

2007年10月31日篇三:煤矿隐患整改方案 筠连县金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泉煤矿) 整 改 方 案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筠连县乐义金泉煤矿整改方案审批表 筠连县金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泉煤矿)整改方案 2012年3月23日筠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筠连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以筠经商信息?2012?76号批文同意我矿恢复技改,同时筠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筠连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以筠经商信息?2012?76号批文对我矿技改掘进工作面数量进行批复,2012年3月

27日筠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指导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安监局检查组排查的隐患如下: 1、煤矿作业培训不是本人签字,考卷无每题得分,总分随意给; 2、刘勇、罗晓平两名矿山救护队员未按期复训,维修工人张胜辉未经四级资质机构培训; 3、地面作业场所零乱,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水够。 二、县安监局对以上问题作出如下指导:

1、第1条限4月10日前重新签到培训、考试改卷;第2条涉及人员在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之前不得安排下井作业;第3条立即整改;整改结束,自查合格后报整改书面、图片资料到队备案。

2、请驻矿安监员、安监三中队监督落实。 根据县安监局检查组排查出的隐患,矿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如下,当否,请批示! 三、组织措施 1、矿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兴(总经理)。 副组长:郑万辉(矿长)、唐朝平(总工程师)、曾益元(通风副总)。 成 员:张正权(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科长) 郑万均(生产副矿长) 薛东海(机电副矿长) 罗大春(机电运输科长) 彭 彬 (机电队长 ) 杜

贵平(通风科科长、队长) 唐朝平(生产技术科长) 李秀平(运输队长) 周金林(掘进队长) 师 未(掘进队长) 刘文

金(掘进队长) 刘作军(安全员) 周从均(安全员) 郑绍军(安全员) 牟思俊(安全员) 安全生产调度室:刘光

明 办 公 室 主 任:张 生 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措施,保

证整改投入,督促检查整改进度、完成情况,落实整改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相关职责如下表: 筠连县乐义金泉煤矿安全隐患整改职能职责表 篇四:2014张家湾煤矿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 攀枝花市会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湾煤矿 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

整改情况 2014年5月28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攀西煤监【2014】14号、15号文件要求,张家湾煤矿于2014年5月17日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根据自查自纠出现的安全

隐患,进行了彻底的整改。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留死角;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留后患,彻底整治隐患;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限期,应急预案五落实,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稳步提升。

二、自查自纠及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圣(矿 长) 副组长:孙德桃(总工程师) 刘登华(安全矿长) 组 员:钟成国(生产矿长) 丁兆才(机电矿长) 张朝庭(技术科长) 钟玉王(通风科长) 孙胜利(电 钳 工) 赵明

涛(监测电工) 高永江(瓦斯检查) 陈绪辉(安全检查) 1、 领导小组工作责任 在组长领导下,各成员积极参与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对分工检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

查出一处、清理一处、落实一处,做到 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彻底整改,完成任务。 2、 检查治理方式: ① 按上级领导部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自查自纠、逐条对照,进行全面整改。 ② 自查自纠工作重心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整改五落实。 ③ 加强整改力度,强技术、重装备、高投入、重成效的治理理念,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1、2014年5月17日,第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提出排查、整改措施。 2、2014年5月22日,进行一次“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改。 四、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 (见下表) : 4篇五: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集团公司、矿务局和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级别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a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务局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科室、区队(车间)解决不了,

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指须由科室、区队(车间)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

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 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 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全质量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生活公司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多经公司负责非原煤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凡检查单位都

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安检员、

群监员、青岗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6.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矿管理干部、安检人员、群安员、青岗员对沿途路线及区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升井后必须在井口信息站登记在井下所查的事故隐患,安全信息站每天必须对所有登记的事故隐患进行筛选分类,向被检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7.隐患排查每旬为一个周期,由安监站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井下系统进行全

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8.一般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由安全信息站 通知有关区队、科室和生产调度室安排落实整改;隐患单位要在班前落实整改责任人,做到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内已整改的隐患,由业务科室负责验收,安监部门监督和

复查,并汇报安全信息站备案。 9.《重大隐患》由安全信息站指派安检员盯在现场,直至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及时向安全质量科长、安监处长汇报。对科室、区队暂时无法落实的隐患,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处理。 10.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集团公司和煤炭局汇报,并由矿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由分管矿领导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隐患单位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经安监部门批准后,安全信息站负责下达恢复生产开工通知书,方可恢复生产。 11.对隐患的处罚,依照《矿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以及矿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单位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内容及处罚通知书,明确规定隐患限期整改的日期和处罚金额,对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落实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12.各业务科室的隐患处罚必须与次月3日前交安全质量科,由安全质量科提交矿考评会

审定后,报内行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3.矿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

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集团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