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克沟煤矿
整改方案
总 经 理:
副总经理:
矿 长:
总工程师:
日 期:2012年4月1日
2012年3月31日威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
组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对井下现场检查、地面查阅资料,共发现我矿存在17条隐患。现场下达了(威)安监管煤字【2012】第(C-004)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按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特编制如下整改方案,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上级现场处理决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改工作的落实及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特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促协调这次整改工作。
组 长:宁显猛(总经理)
副组长:杨序和(副总经理)、左光权(矿长)、宁显会(总工程师)
成 员:汪建刚(安全副矿长)、黄佑文(生产副矿长)、黎秀俊(机电副矿长)、严俊(通风副总)、张志坚(地测副总)、余大忠(跟班矿长)、余昌军(跟班矿长)、郭加林(通防科长)、王安宁(调度主任)、王宗仕(机电科长)、沈仲全(通防科副科长)
三、整改内容(按“五定”原则落实)
1、出入井人员清点记录、矿灯发放记录,矿长未及时签字。
整改措施:出入井人员清点记录、矿灯发放记录矿长必须每天审查签字。 责 任 人:左光权 整改资金:0元 整改期限:四月一日 落实情况:已落实
2、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井下各类传感器数量不足,1987瓦斯抽放巷东T2、1101运输顺槽T1、1102回风巷迎头T1瓦斯探头未显示数据。
整改措施:及时安排更换监控系统,补充齐全井下各类传感器,更换1987瓦斯抽放巷东T2、1101运输顺槽T1、1102回风巷迎头T1瓦斯探头。
责 任 人:宁显猛、杨序和、宁显会、严俊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25万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3、未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井下多处瓦斯检查点未进行瓦斯检查,3月23日-30日瓦斯日报表,总工程师未签字,且无瓦斯台帐。
整改措施:按照要求组织全矿瓦检员学习瓦斯检查制
度,要求瓦检员按规定对井下瓦斯检查点进行瓦斯检查,并作好记录,并作好瓦斯台帐;总工程师每日对瓦斯日报表进行签字。
责 任 人:沈仲全
整改期限:四月一日 整改资金:0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4、《探放水设计》不符合要求,井下瓦斯抽放巷未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放水记录填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更改完善《探放水设计》,安排人员对井下瓦斯抽放巷进行探放水,规范填写探放水记录。 责 任 人:张志坚、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五日 整改资金:5000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5、井底未设避难硐室,多处避难硐室进管线的孔未进行封闭。
整改措施:马上安排人员施工井底避难硐室,通防科组织人员对避难硐室进管线的孔进行封闭。 责 任 人:佐光全、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3万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6、电缆挂牌管理不符合规定,排水管路未挂牌管理。 整改措施:安排机电科对电缆、排水管路按规定进行挂牌管理。
责 任 人:黎秀俊、王宗仕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前 整改资金:20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7、隔爆水袋吊挂不符合规定且无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整改措施:按照规定对隔爆水袋吊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管理。
责 任 人:郭加林、沈仲全 整改期限:四月六日 整改资金:3000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8、全矿井未开展区域“四位一体”防突工作。 整改措施:购买瓦斯流量计,测定瓦斯流量、浓度、负压及瓦斯残余含量及瓦斯压力,确保区域“四位一体”防突工作顺利开展。
责 任 人:宁显猛、杨序和、宁显会、严俊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30万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9、矿井未进行瓦斯抽采工作。 整改措施:安排对矿井进行瓦斯抽采。 责 任 人: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1万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0、采掘工作面无相关管理牌板。
整改措施:制定采掘工作面管理牌板并规范吊挂。 责 任 人:宁显会、严俊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5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2、通风设施未挂牌管理,且水沟、管线通过通风设施等未进行处理,造成严重漏风。
整改措施:安排通防科对通风设施挂牌管理,对水沟、管线通过通风设施等进行密封处理,减少漏风。
责 任 人:严俊、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1万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3瓦斯抽放巷无防突风门。
整改措施:安排通防科在1988运输巷安装反向防突风门。
责 任 人:严俊、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20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4、1101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延伸巷道超出联合试运转范围。
整改措施:安排对1101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进行密闭,停止掘进作业。
责 任 人:宁显猛、佐光权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 50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5、设计与井下实际不符。
整改措施:及时与设计院及煤监分局联系对设计进行变更。
责 任 人:宁显猛、杨序和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8万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6、防尘系统不完善,防尘管路无水。
整改措施:安装完善防尘系统,确保供水正常。 责 任 人:王宗仕、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六日 整改资金: 50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7、瓦斯抽放管路多处最低处无放水装置。
整改措施:安排通防科对井下各最低处抽放管路安设放水装置。
责 任 人:郭加林 整改期限:四月十日 整改资金: 5000元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四、 整改期间安全保障措施
1、对查出需要整改的隐患,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程序进行,对重点整改的隐患必须首先进行整改。
2、整改期间当班安全员、带班领导及分管矿领导必须盯点把关,保证整改安全质量和进度。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每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由安检员三班下井跟班督察落实。
4、组织保障措施:整改领导小组及成员不允许请假,并保障现场随时有人值班督促整改工作,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
情况,保证按质量要求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5、瓦斯管理
1)、每个作业点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对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2)、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安全防护措施
1)、压风自救系统:各工作面按设计布置压风自救装置。 2)、携带自救器:所有作业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自救器,并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7、严格矿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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