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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税收信息化整合的研究

来源:知库网


现阶段税收信息化整合的研究

[摘 要] 本文回顾了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应用方向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现阶段税收信息化处于整合期,并进一步阐明税收信息化整合的内容。从税收业务流程、税收软硬件平台、税收网络方面分析了税收信息化整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税收信息化整合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税收信息化;整合;税务信息资源

一、现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处于应用整合期

中国税收信息化于1983年开始起步,到现在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在20多年的时间里,税务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从分布到集中的巨大变革,逐步承担起以信息化手段支撑中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历史重任。

税收信息化建设经历了应用起步期、初步应用期、应用发展期,目前已进入应用整合期。税收信息化建设起步于1983年的PC机应用,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集中在计划、会计、统计报表方面,涉及征管及其他方面的很少,但这已经使广大税务人员从繁杂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以1990年的征管改革为标志,税收信息化进入初步应用期,这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同时还强调了要将征管改革、会计改革与计算机应用开发结合起来,这一时期计算机应用走出省市一级的计划、会计部门,开始向征管第一线进军,对基层的税收征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后,各省税务局分别着手开发面向基层征管的应用系统。1994年我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系,实行了分税制,税收征管业务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税务信息化进入应用发展期。这一时期开发推广了多个系统,如CTAIS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管理为主的“金税”工程,另外配合税收稽查、避税与反避税、个人所得税、税法查询以及办公自动化等方面,开发与应用了一些独立的单项的应用系统,从此我国税收信息化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在前3个阶段取得巨大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也积累了很多问题,最突出的是重复开发、功能交叉、信息不能共享等。针对这些客观状况,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统一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和《总体设计》,又相继发出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等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正式迈入应用整合集成时期。

二、税收信息化整合的内容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要建立一个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全面覆盖基层国税、地税机关的所有税种、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税收业务处理,同时满足市局、省局和总局各级管理层的需求。

税务信息化是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的综合过程,税收信息化应用整合期建设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大应用”。一个平台是指包括硬件、网络、软件的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基础设施平台。“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能够把数据变成在省级和总局级进行集中的两级数据处理。“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务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四大应用的内涵,首先是税务的核心业务系统,如征收、管理、监管等;其次是提高税务系统内部管理效率的行政管理,包括办公、人事、财务管理系统等;然后是与相关部门的外部交换系统,这与“三个覆盖”紧密相连,像电子口岸与海关、质检连接在一起一样,与工商等税收相关的法人库连接在一起;最后是更高端的应用,即决策支持系统,进行宏观的总结和分析。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相应的应用系统建设、网络建设、硬件建设、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等。

金税三期建设不是全部推倒新建,也不是完全局限于旧有信息化格局进行修补,而是要借鉴以往的成功经验,吸取以往的不足和教训,统筹规划,兼顾长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是一体化原则下的整合。一体化包括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和应用一体化4个方面。整合包括业务(系统功能)整合、技术体系整合和数据整合。“系统整合”,就是要实现各部门、各应用系统、各种设备之间高水平的协调,从而使管理工作、应用系统、标准代码以及应用系统的数据对象库有机结合,使信息流和管理无缝衔接,创造税收信息化工程整体的最优,而不是应用系统项目的最优。系统整合不是重新开发或投入一个新项目,而是对原有系统的改造、优化处理。

三、税务信息化整合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税务信息化正处于整合阶段,税务信息化的整合就是要整合税务信息资源,通过硬件平台、软件平台和数据信息等的整合,实现数据共享,然后调配使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税务信息化过程中还存在硬件配置不统一、软件系统不兼容等问题,使得数据不能完全共享,进而影响信息资源的进一步利用。

(一)税收征管流程与信息技术不够协调

由于过去存在着信息化未能及时满足业务提出的需求而影响征管工作的情况,也存在业务水平低于信息化水平,缺乏按信息技术要求重新优化税收业务流程的现代化管理意识,缺乏与信息系统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不顺畅而影响信息化应用的情况,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等不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还有因双方协调不够而造成业务和技术两张皮的现象。在进行数据大集中后,业务流程的整合是税务信息化实施和顺利运行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从客观上对税收工作及管理进行了规范,但税收业务基础工作和规范管理仍较薄弱,由于各地执行标准的差异,跨部门信息交换仍存在较大困难,征管流程设置与信息化建设不同步,造成信息化资源浪费。征管流程优化与税收信息化建设,两者如何协调发展是目前和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硬件配置还不完全统一,影响信息资源的整合

硬件配置目前在全国各地还没有完全统一,并且在一些地方难以统一。由于历史原因,税务信息化建设之初大多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完整的标准体系,使得税务系统内部硬件配备不统一,软件与计算机机型又不配套。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1年就有明确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统一配置,但是由于税务信息化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使得税务部门硬件配置不统一。另一方面,由于各系统之间数据库平台、操作系统等不同,造成设备难以统一使用的现象。目前在全国有些省市实现了全省共享一套软硬件平台,采用统一标准的技术架构。但还有很多地区没有实现硬件平台的统一。

(三)税务软件系统多样化,资源共享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应用软件一体化建设是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核心。当前税务机关内部应用的各种软件种类繁多,很多应用系统软件之间并不能很好地兼容,据统计,目前全国税务系统至少有数十套征管软件在运行,但其中大多数都不能互相兼容,由于过去开发软件之初,系统软件标准不一,版本不同,给以后的统一规范和兼容造成很大难度。另外,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内部的各专业化子系统,如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稽查系统等,由于大多数应用系统缺乏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定义,不同应用系统的信息往往不能很好共享,造成信息资源在系统内无法有效充分利用的局面。因此如何彻底消除信息孤岛,有效整合网络、系统以及信息数据已成为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由于过去我国的税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以及税收业务的特殊性,税务大集中要解决的问题是:税务信息平台多样化,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税收业务需求复杂、多变、频繁,地域差异显著等。

(四)网络难以满足业务整合的需求,有待有效延伸

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是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通信平台,是税务系统的信息公路,服务于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国税局系统计算机网络随着金税工程的推进,现已建成总局、省局、地市、区县4级网络。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也已开通,它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省级和地市级国税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最终建立起“内部网络、外部网络和社会公众网

络”。但是,税务网络建设起步早,在网运行的部分设备性能已经无法满足业务对网络的要求;尤其是地税系统,改造相对较晚,问题凸显;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因经济因素等原因,网络建设情况相差更大。伴随着一体化的进程,金税三期目标是“集中式”业务,当业务集中在省和国家两级的时候,对于网络的传送能力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基础网络平台的支撑,为业务开展提供高速可靠的网络通道。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随着信息化要求不断的发展,税务系统网络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现象,无法满足业务融合与增长的要求,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网络应用环境的要求。税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在税务系统内部还没有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完整的内部信息网络。税务系统外部还没有与政府各个部门联网,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社会网络建设还没有普及。

五、税收信息化整合的建议

“金税”三期要整合的重点是历史形成的一些信息系统分割、信息资源不共享的问题,税务部门需要从硬件平台、应用系统、网络等各个方面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升级和优化工作。

(一)整合税务业务流程

要实现税务数据大集中,业务流程的整合是一个较为关键的工作。税务工作流程整合不好,数据大集中后,由于业务逻辑的混乱会使系统效能下降,甚至引起数据混乱。适应税务信息化发展及信息资源整合的背景,对税收征管流程进行科学设计,使业务变革朝着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的方向发展。税务部门向内应继续推进税收业务流程再造,全面融合税收业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和决策分析等综合事务,整合各类资源,打破软件应用烦琐繁杂局面,简化优化办税流程,避免数据重复采集,以流程再造为指导,搞好业务重组,实现业务变革与技术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二)整合软硬件平台

按照统一建设规划、统一硬件配置、统一应用软件、统一信息标准的要求,整合软硬件平台,使得系统结构上全省共享一套软硬件平台,采用统一标准的技术架构,解决数据共享问题。一是要整体规划,即先由总局制定和统一信息处理标准和软、硬件标准。二是要按照规定标准统一配置硬件设施,对于新上的设备,在硬件的购置方面,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采购,统一施工并逐渐更换部分老化的设备。三是要建起一个配置灵活、易于扩充、功能衔接、互联互通的应用系统架构,满足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应用操作的需求。一方面,对于已有的老的信息管理系统,一边继续使用,一边进行技术更新,例如数据库管理系统在新的系统建立并稳定运行之前,将继续使用,并逐渐向新的系统转移数据,移植到资源整合平台上,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后各系统共享。另一方面,挖掘新的应用系统,并实现新应用系统与现有

应用系统的整合,实现了各类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跨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

(三)优化和完善税务系统网络

数据的产生和使用具有分散性的特点,要实现数据大集中,就必须对现有网络进行完善,网络的畅通和高效是数据大集中的保障。税务信息化的有效运作, 需要内部各部门相互协作, 也需要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管理和支持。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对税务系统内部网络进行整合,做好系统与系统之间、税务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尤其是国税与地税之间应尽快实现网络横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设总局与省局之间, 总局、省局与重点税源城市之间的骨干网络, 实现网络的全面覆盖;另一方面,加快外部税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税务系统外部网与工商、财政、国库、海关、银行等部门之间进行联网, 建设共享的信息交换平台。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开发信息自动交换软件等措施,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形成社会化完整的税收监控网络体系。

(四)增强税务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变得日益严峻。税务部门的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应用范围在不断扩大,数据在传送、接收过程中很容易传染计算机网络病毒,系统内部的数据信息很容易遭到篡改或者破坏。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掌握着各类数据,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公布于社会,但也有一部分是不能公开的数据,还有一些是需要高度保密的数据。因此,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建立完善高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税收信息的安全,防止数据泄密;全力研究开发信息安全核心技术,从技术层面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健全和完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从法律层面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采取种种措施避免网络系统使用的软件、硬件设备被恶意更改、破坏;避免网络系统中传输的数据信息泄露、丢失。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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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夏日红.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税务,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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