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电力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知库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公司客户档案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客户档案,是指公司在其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与客户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和记录。 第二章 档案管理原则

第四条 客户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原则。 第五条 客户档案管理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序。 第六条 客户档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程序进行。 第三章 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 客户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 客户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进行。 第九条 客户档案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基本信息: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 (二)合同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合同内容等; (三)用电信息:用电容量、用电类型、用电量、用电费用等; (四)客户服务信息:客户咨询、投诉、表扬等记录; (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 客户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十一条 客户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级保管制度,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保管要求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 客户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尊重客户隐私; (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客户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的保管级别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五章 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 客户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保管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 客户档案的销毁应经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客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对在客户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损失、泄露或者滥用档案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