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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 • 【公布日期】2020.04.29
• 【字 号】黑水发〔2020〕36号 • 【施行日期】2020.04.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厅属水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水发〔2020〕36号
厅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水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促进水库运管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20〕2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19〕1486号)要求,省水利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水利厅厅属水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政府安委办关于黑龙江省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操作指南(试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高占坤、奇成权,*************,邮箱:***************。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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