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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CRE)测定试剂盒(酶法)产品技术要求st

来源:知库网
产品名称 肌酐(CRE)测定试剂盒(酶法) R1:1×45 mL、R2:1×15 mL;R1:2×45 mL、R2:2×15 mL;R1:1×60 mL、R2:1×20 mL;R1:2×60 mL、R2:2×20 型号、规格 mL;校准品:1×0.5mL(1个水平,选配);质控品1:1×0.5mL(选配);质控品2:1×0.5mL(选配)。 试剂盒由R1、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主要成分如下: 1.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肌酸结构及组成 (脱氢)酶,肌氨酸氧化酶,过氧化物酶,抗坏血酸氧化酶,TOOS。 2.R2:Tris 缓冲液,肌酐酶,4-AAP。 3.校准品、质控品:牛血清白蛋白、肌酐。 产品适用范围/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肌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期用途 肾功能的评价指标之一。

1. 性能指标 1.1 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2要求。

表1 试剂盒内各组成的外观性状

组成 R1 R2 校准品、质控品

外观性状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1.2 装量

液体试剂装量要求不低于标示量。

1.3 试剂空白吸光度

试剂空白吸光度≤0.2。 1.4 分析灵敏度

测试100μmol/L肌酐时,吸光度变化≥0.01。 1.5 线性范围

测试血清样本,试剂线性在[30,2500] μmol/L(37℃)区间内:

1

a)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 0.990;

b)在范围[30,70] μmol/L 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7μmol/L;(70, 2500] μmol/L 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1.6 精密度 1.6.1 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5%。 1.6.2 批间差

批间相对极差 R≤10%。

2

1.7 准确度

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1.8 分析特异性

当抗坏血酸≤100mg/dL、胆红素≤20mg/dL、血红蛋白≤350mg/dL、脂肪乳剂≤1%、类风湿因子≤100IU/mL 时,对试剂检测结果的偏差影响在±10% 以内。 1.9 量值溯源

应明确分析物的量值溯源。

1.10 校准品赋值结果及其不确定度的表示方式

应使用规范的表示方式,主要表示方式可选择: a) 赋值结果±扩展不确定度; b) 赋值结果,扩展不确定度。 1.11 校准品正确度

量值传递的正确度应符合|En|≤1。 1.12 质控品赋值准确度

在用校准品校准后的生化分析仪上测试定值质控品,结果应在制造商指定的赋值范围内。 1.13 校准品均匀性

1.13.1 瓶内均匀性:CV 瓶内应不大于 5%。 1.13.2 瓶间均匀性:CV 瓶间应不大于 5%。 1.14 质控品均匀性

1.14.1 瓶内均匀性:CV 瓶内应不大于 5%。 1.14.2 瓶间均匀性:CV 瓶间应不大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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