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绩效管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促进企业营运目标的实现,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贡献度,激励员工通过提升自身绩效来获取奖励。
第三条 公司遵循积极向上、公平公正、奖罚分明、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绩效管理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季度绩效考核两个层级。
第五条 公司将绩效管理与薪酬、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结合起来,实施全员绩效考核。 第二章 绩效考核指标
第六条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和业绩绩效。其中: (一)员工个人绩效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学习能力、团队合作等因素; (二)团队绩效包括组织协同性、团队目标实现情况、团队整体贡献等因素; (三)业绩绩效包括公司经营目标、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利润等因素。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内容制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
第八条 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员工告知。 第三章 绩效考核流程 第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一)目标制定:每年初,员工和部门经理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中期评估:每年中,进行一次中期绩效考核,调整目标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终期评估: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四)绩效面谈: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员工与部门经理的绩效面谈; (五)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调整、晋升、表彰等奖励。 第十条 季度绩效考核流程:
(一)目标制定:每季度初,员工和部门经理制定季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绩效评估: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季度绩效考核,确定季度绩效考核结果; (三)绩效奖励: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 绩效奖励
第十一条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向其提供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一)薪酬晋级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高员工薪酬,并给予相应的晋级机会; (二)表彰奖励:对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或奖品; (三)培训机会:对有潜力但绩效较差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 第五章 绩效警示
第十二条 对于绩效不佳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警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绩效改进计划: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并跟踪执行; (二)培训补充:对在岗位上有所欠缺或存在提升空间的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补充; (三)晋升调整:对于表现一直不佳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或晋升调整。 第六章 绩效管理数据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数据管理系统,对员工绩效数据进行归档和分析。 第十四条 绩效数据适用于员工的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决策,同时也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数据支撑。
第七章 绩效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绩效管理方案,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落实。
第十六条 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的绩效考核工作,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和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负责积极参与绩效考核,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接受绩效管理评估。 第八章 绩效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绩效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绩效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绩效管理结果公开制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及奖励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细则,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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