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法》在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选择)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法律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选择或问答)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设施不放过;故事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填空)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填空)劳动保护内容: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职业规划。
(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填空)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问答)安全管理检查保证项目有哪些?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 3.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检查 6.安全教育
问答“三宝”、“四口”防护检查有哪些? 答:1.安全帽
2.安全网 3.安全带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6.通道口防护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13看不懂
选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为: 1.合格 2.基本合格 3.不合格
133论述——企业安全教育
填空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选择或问答伤忙事故如何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忙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填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选择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故事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选择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选择未造成人员伤亡(100万以下)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选择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选择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137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
选择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选择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
选择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填空明火作业无审批手续、非焊工从事电气焊、割作业,动火前未清理易燃物者为严重违章。140 144看不懂
填空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形式多想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选择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答题155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6.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那些职责?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填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填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填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填空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填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两个上衣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上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问答: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如何做好抢救工作? 答: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事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问答: 建筑法163
答: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技术措施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意外伤害保险。 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6.拆除工程安全保障制度 7.
判断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填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问答:
消防法对单位及个人共同xx有哪些义务?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施工单位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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