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唐·国翠华府项目宿舍安全管理规则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
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进场员工需请示住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宿舍每个班组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0元.
5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
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6 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太阳灯取暖,违者重罚。
7 宿舍员工必须在10: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
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项目部给予处罚。
8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元。
9 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
10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11 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
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2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项目部。
13 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
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工人签字:
管理人员签字: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兴唐·国翠华府项目部 2013年9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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