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烤肉 工作制度
1、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早班:9:30—20:45 晚班:10:45—22:00
按月为周期,迟到早退一次警告,迟到早退第二次罚款¥20,迟到早退第三次罚款¥30,以此类
推。(迟到指上班时间后20分钟内,超过30分钟记旷工半天。早退指未到下班时间自行下班。
请假。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告知领班,否则按旷工处理(扣日工资的2倍);请假超过2天者必须提前2天通知店长;请假超过3天(含3天)的必须提前3天得到店长同意。 所有无故临时请假者均按旷工半天处理,扣日工资的50%。
2、 按要求着装,按要求使用、放置个人物品。
不按要求着装,不按要求使用摆放个人物品的每次罚款¥10。
不得使用店内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及物品。如违反每次罚款¥10,如找不到当事人的所有员工每人罚款¥10。
3、 工作时间不允许聚众聊天,不许嬉闹。工作认真仔细,服务细致周到,使用礼貌用语。
工作时间看电视,每次罚款¥10。 工作时间聊天者,每次罚款¥10。
工作时间离岗造成区域内无人服务者,每次罚款¥20。 退菜必须得到领班或值班经理的同意,且必须填写退菜单。 因点菜员失误造成退菜的,由点菜员承担菜品价格的50%。 因传菜失误造成退菜的,由传菜员承担菜品价格的50%。 因服务原因造成退菜的,由当事人承担菜品价格的50%。
如出现跑单现象,该区域责任人(包括该区域内的所有服务人员)承担全部款项。 所有服务员不得串岗,工作时间站着指定的服务位置。不按要求执行者每次罚款¥5。 工作时间不许使用手机,违反者每次罚款¥20。
工作时间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玩手机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20--¥50。 坚守岗位。
11:30—14:00,17:30—21:30两个时段 门口及三个区域必须有人值守。违反者每次罚款¥5。 14:00—17:00 值班员必须在店内值班。2个值班员必须保证门口和店内各一人(若店内暂无就餐的客人2人可都在门口值班)。值班员不许离岗(如睡觉、吃东西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10---¥30。
6、 注意仪容仪表,必须按照店内要求执行。违反者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5--¥10。
7、 所有服务必须按照店内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发挥、随意改动。违反者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10--¥50。
4、 责任到岗,各负其责。
5、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职责表
1、 服务员。
做好本职服务工作,做好点菜、菜品推介、盯台及买单的工作。 2、 班长。
负责班内成员卫生安排、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顾客关系,辅助领班完成卫生检查、考勤考核等工作。 3、 领班。
负责整个前厅的服务工作,从卫生、服务安排,员工工作排班到新员工入职培训,调节顾客纠纷等所有与前厅服务有关的工作。
辅助每日早会的召开,做好每日安排及总结,做到奖罚分明。 4、 值班主任。
负责每日员工纪律的监督与整顿。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店内制度约束自己。
所有惩罚条列的执行若因值班主任及领班失职造成,领班与当事人共同受罚。
前厅7不准
1、 餐厅内不许使用手机 2、 餐厅内不许脱鞋 3、 餐厅内不许梳头发 4、 餐厅内不许剪指甲 5、 餐厅内不许打闹、搂抱 6、 餐厅内不许吃零食 7、 餐厅内不许聚众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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