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学校: (学校公章)校(院)长签字: 2017年 月 日
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名称、代码、层次、类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以及西部和民序族高校降低20%的条件(“学科方向”不降条件,请在其他原指号 标后加括号,并填入降后数值) 一 二 三 … 《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相应情况(必须与相应简况表内容保持一致) ) 备注 注:请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或《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逐项逐条全部列出,并对应填入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的情况。备注内可填写是否符合条件要求,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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