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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来源:知库网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为不断改善广大乘客的乘车环境,提高车辆卫生管理和行业的服务水平,参照卫生部颁布《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88)的有关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确保广大乘客乘车环境整洁舒适,公司车辆必须达到以下卫生条件:1.车辆外部清洁、无漆皮脱落、营运标识按照规定位置喷涂,风挡和车窗玻璃无破碎和裂隙;2.座椅干净、无污迹;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4.车辆内饰无污迹和破损;5.各项警示、宣传标志张挂整齐;6.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物;7.定期对车辆内部进行消毒。

二、监管责任:1.运营车辆的卫生管理纳入公司监管考核内容,要对达不到卫生条件的运营车辆追究相关责任人;2.后勤科负责车辆卫生管理标准的制定和监管,监督管-理-员实时完善卫生标准工作。

三、管理要求:1.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要时常更新;2.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管理内容、环节、程序和责任;3.做好卫生管理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车辆清洁、消毒工作;4.要认真督办和解决有关卫生问题的投诉。

养护部副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经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有关决定、决议,搞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2、按照本部门的分工及部门工作目标,实施分管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

3、组织领导分管业务及人员进行业务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总结分析经验,

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领导分管的业务人员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先进管理方法、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5、负责为主要负责人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经验,为主要负责人决策提供依据。

6、主要负责人请假或因公外出期间按上级决定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

7、及时总结安全经验教训,并将先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8、完成上级或主要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报送铁道部工管中心。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应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在施工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须及时提交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勘察设计文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须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须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须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须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条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过程中揭示的未纳入设计的重大潜在风险,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补充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实行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部部门负责人跟班作业制度。

第二十三条铁道部工管中心归口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对隧道工程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实施监督,建设单位须及时将隧道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建议方案报工管中心;工管中心应及时组织研究,确定风险防范技术方案。建设单位按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铁路建设工程抢险救援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防次生灾害的原则,按照铁道部风险救援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铁路参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和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将确定的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危货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综合部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综合部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停车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为公司校车且按照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疏散距离;

2、车辆停放需与停车场的电路、管道、通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门开启良好,门锁完好,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4、车上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6、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7、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8、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9、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10、停车场(库)和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行驶、停放;

11、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

13、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4、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体系

第一章行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宣传、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和落实到实处。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目标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掌握安全动态,分析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督促各科室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六、对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二节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好,实施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对集团公司执行层负责,对全站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本单位情况,结合季节、气候等特点,研究安全生产措施,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制止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四、在制定各种经济责任制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措施和考核办法。

五、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到场组织抢救,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六、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节站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的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布置安全工作,落实人员责任。

二、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经费,保证安全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新机制的运作。

三、经常检查安全执行情况,审定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及奖惩方案和违章处分,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安全防范补救措施。

四、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使安全指标落到实处,逐步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五、凡本单位发生各类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六、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七、对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全站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第四节证照验查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对应班车辆的各种证牌照和手续的验查,发现手续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班,并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待再次查验各种手续证照齐全有效后,按五不出站规定发车。

二、凡应班车辆,除了查看所有手续外,还必须查看我司驾驶员上岗证,若未符合规定不予开启发车单。

三、严格执行验查登记,做不误登、漏登,落实安全责任,严把证照验查关,逗硬执行六不出站规定。

四、做好区乡返程车辆监控登记记录,对有违规的驾驶员及时报告科长和值班站长,待对其进行处理后才予以发班。

五、对返程监控车辆要逗硬执行,做到不徇私情,不讲情面,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对应班车辆驾驶员做好安全嘱托,六不出站登记簿等资料进行整理并保存好,做到不丢失、不霉烂。

第五节站场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站场内随时保证进站车辆安全,特别是倒车,必须做到指挥有序,保证场内车辆停放到位,还要做好防火、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按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八不准的规定执行,严禁违章超员、超载。

三、禁止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加放油料,禁止在站场内进行车辆维修保养作业及装有旅客的实载车辆在站内过夜。

四、做好人车分流工作,禁止行人从车辆进出站口出入,杜绝大小事故发生。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安全竞赛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

六、发车前做好驾驶员安全嘱托工作。

第二十二节三品检查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进站乘车旅客行包务必进行X光机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二、要监督好旅客从行李架上下行包时的安全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指导好旅客上下行包。

三、积极参加站上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学习,努力提高安全知识的业务技能。

四、禁止发现三品时不及时制止和上报,不准漏检和走形式。

第二十九节专职驾驶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站上规定的派车单制度,禁止私自驾车行驶,杜绝违章操作,严禁三超、三违。

二、严禁让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车辆,在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

三、经常性地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养,消除不安全隐患,随时保持车况良好。

四、加强安全学习,注重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安全高效。

第四十四节售票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禁超员售票,对旅客热情服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服务工作。

二、保管好现金和票据,做到日清月结,防止被盗或丢失,严禁挪用、贪污票款。

三、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保护好售票室的各种器材,不得损坏或丢失。

四、积极参加站上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安全活动。

第十二节安全五步出站

一、协助科长搞好全站的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带领安全人员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负责站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员工、行车人员及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制度,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保持站内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三、认真组织全站员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车辆、场地的安全。同时督促检查机检人员搞好对进站参营车辆的机械检查工作,做到不漏检不错判。对有故障的参营车,按照规定以送达通知单的方式,暂停其营运载客资格,并逗硬执行,直至消除故障为止。

四、负责站内消防管理工作,做好对重点区域的消防预防监控管理,掌握好消防设施具体分布状况,对不安全隐患实施限期整改措施,制定消防预案,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站内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应立即赶赴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为加强厂区道路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辆遵章行驶,保证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入厂车辆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办理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司人员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及安全教育,车辆佩带防火罩后,方准进厂。

2、司人员进入厂区内不准携带香烟、火种,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3、驾驶车辆必须为持有路权、正式牌照、行车执照,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出厂、入厂机动车辆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接受检查,符合出、入厂要求的持物资出门证、车辆入厂证方可出入。

4、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5、不得在厂内道路随意停放车辆。

6、机动车在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在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限速要求行驶。翻斗车斗不落实不得行驶,不得超载,通过管桥下方注意管桥限制高度,超过限制高度的车辆禁止通行。

7、机动车行驶平交道口或上方有管道厂房等处时,必须提前减速,加强瞭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不得在行驶时存在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9、进入生产装置或靠近管线、桥架行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缓慢行驶、确保安全。

1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及外雇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全责,并对司乘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1、凡因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除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外,视情节对违章车辆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者处1000~5000罚款,并在工程例会上通报批评。

12、指挥部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检查细则

一、驾驶员车辆检查细则

1.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2.车辆发动机有无异响,漏油、汽、电、水,发动机表面有无油污。

3.车辆灯光齐全,转向灯有效。

4.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有效。

5.车辆雨刷器、清洗器、后视镜、轮胎气压健全、有效。

6.车辆行驶遵守厂规厂纪,在办公区域停车入位。

7.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维修和保养。

8.车辆的灭火器必须有效,三角架、备胎、修理工具随车携带,防盗措施健全。

9.驾驶员有无带病行车,开斗气车、英雄车等。

10.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应该熟悉其性能和技术状况,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经常保持车辆完好状态。

11.驾驶员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12.厂属车间按照厂关于主生产区全天禁止停放非生产车辆的通知内容,对本车间职工机动车辆、车主进行教育、管理,在生产车间所辖区域不得有非生产车辆停放。

13.车间职工的非机动车存入指定存车处,生产及办公区域不得有随意乱停放现象。

14.厂属各车间对职工,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各种方法进行)。

二、车班车库检查细则

1.车库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不准兼作修理间,不准充电,禁止存放汽油,用过的棉纱,油布要及时清理。

3.洗刷机器时,要将电瓶线断开,严禁明火作业。

4.油箱、油路、化油器漏油,要立即修理,不准带病出车。

5.入库停放时,首先要将车内清洁干净,不得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车头向里。

6.配备的消防器要明确专人管理,有无随意挪动或非消防使用,器材要保持清洁和完好有效,司机及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三、小车班

1.车班必须对车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做好记录。

2.车班驾驶员是否按照要求培训,办理上岗证,并执证上岗。

3.车班每周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及业务学习,要有记录。

4.对违章、肇事,驾驶员要进行登记并培训教育考核。

5.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无上岗证的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6.车班按时完成交管部门安排的特殊任务。

7.车班要制定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车班要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度,要与在岗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9.车班安全教育栏要每月更换一期,做好记录。

10.厂办小车班在增加驾驶员时,是否经主管领导批准,经交安委备案、培训、办理上岗证。

11.发生事故后,必须限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迅速报案。

12.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厂交安委,不得隐瞒不报。

13.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并及时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驾驶人员从中吸取教训,车班进行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安全管理策划。

②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③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处理。

④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分支机构及人员业务领导和组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台帐及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组织管理,配合劳资人员搞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协施工队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⑥开展危险预知活动,辨别危险源,参与危险源评价工作;建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预测、预控、预防工作,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

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会审,参加工程项目生产会。参加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⑧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越级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有权制止投入使用。

⑨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施工现场单位或个人,有权检查、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⑩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做好工地四不放过统筹工作。

航运登轮人员安全登轮操作规范

宝钢航运岸基人员登轮检查和处理日常事务主要发生在船舶停靠码头期间;因此,除引水和其他官方人员如海事当局、港口当局等外,公司岸基人员在锚地或船舶在航时登轮的情况较少,又因为在锚地或船舶在航时登轮对没有航海经历的人员来说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在非紧急或特别情况下,公司不会安排岸基人员登轮检查和处理日常事务。对于引水和其他官方人员登轮来说,他们有其相应的安全登轮装备如引航船、拖轮等,而且他们也受过专业训练,因而他们登轮风险相对较小;为减少公司岸基人员和公司相关的第三方人员在必须时登轮处理重要事务如机务老轨陪修理人员上船抢修船舶设备、海务船长上船处理应急事件或事故调查等情况的

风险,现制定如下安全登轮操作规范,本操作规范仅适用于公司岸基人员和公司相关的第三方人员。

在码头登轮

1、禁止无关人员登轮。

2、除公司岸基主管人员登轮外,其他人员登轮前需得到公司海务主管或机务主管的同意后方可登轮。

3、登轮人员需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和安全帽。

4、登轮人员登轮时需处于清醒状态;不得过度疲劳;不能患有重病。

5、登轮人员在舷梯安全网没放妥或其它安全措施没到位前不得登轮。

6、登轮人员对登轮通道的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持有怀疑时不得登轮。

在锚地或船舶在航时登轮

1、禁止无关人员登轮。

2、除已具备一定航海经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登轮前需得到公司海务主管或机务主管的同意后方可登轮。

3、严禁在酒后,疲劳或带病等情况下登轮,上下拖轮等船只时,注意脚下等周边环境,防止摔绊;出海后不得随意走出船舱,防止坠海。

4、锚地登轮需尽可能使用引水梯、舷梯,配备安全绳和带自亮浮灯的救生圈,不得使用不符合规范的软梯登轮。

5、登轮处需有人值守,并持有手提式VHF,保持与驾驶台联系,如果在航登轮,船长应控制好船舶速度,

将登轮舷侧处于下风舷,以减少风浪对登轮人员的威胁。

6、登轮人员需穿着带有自亮浮灯的救生衣;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和安全帽。

7、登轮人员登轮时最好不要携带随身物品,但可以使用双肩包携带较轻的随身物件如文件、证书等,较重的物件需使用绳索吊运到甲板。

8、登轮前应注意海况,如风浪、涌浪过大,应果断放弃登轮,以确保人身安全。

9、登轮人员对登轮安全措施持有怀疑时不得登轮。

安全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安全操作规范,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在锚地或船舶在航时登轮操作中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范,保证自身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承诺人:

时间:

码头作业区管理办法

7.1、码头必须符合船舶靠泊装卸货物的基本条件,码头的护舷、碰垫、系缆柱等设施必须完备。确保船舶靠离、系泊的安全。码头前沿不能堆放杂物及影响生产作业的物品,特殊情况及部位应安放警示标志。

7.2、规范作业区域,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区域内严禁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及停放非生产车辆,严禁人员随意串行。外来联系业务及货主的车辆要按规定停放,非生产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游玩参观,警护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货物及生产的安全。

7.3、码头及作业区的安全设施要完备并处于良好状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合理位置。

供电系统必须符合电管要求,配电设施、接电箱不准随意开动。不准乱拉电线私接用电器,动用任何电器设施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供油、供水系统要加强防护和检查,严防跑油、失火、漏水、冻裂等现象发生。

7.4、门机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门机行走前必须检查轨道、电缆、吊机周围障碍物等,确认符合行走条件方可开机行走,行走时必须有人监视及指挥。

7.5、作业现场必须严格管理。机械设备工属具必须状况良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杜绝带病作业。机械手必须持证上岗。场区作业车辆、流动机械必须按顺序、限速规定行驶,严禁交叉串行。如有交叉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带安全帽,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具。作业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监督管理,杜绝违章、蛮干现象发生。

7.6、船舶靠离时:现场调度,系解缆人员要提前到位。做好接送船准备工作,系解缆时精神要集中,防止撇缆头、缆绳打伤事故。调度或业务员及时向船长交待港方要求、注意事项等,介绍港口、码头情况,提醒船方做好船只靠泊的安全工作。

7.7、抓好港区及船只靠泊时环境保护工作,港区设置垃圾存放箱,设专人清运垃圾。保持港区环境卫生清洁。船只靠泊后,卫生管理人员主动,及时上船收集清运垃圾,严禁将污物倾倒海里。

7.8、船只靠泊需加油、水时,须提前向港口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实施。港方在批准的同时向船方提出注意事项,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泄漏、跑油、失火等事件发生。如有不测,严格按应急方案实施救助。

7.9、作业完毕,各部门安全员要详细检查机械、设备、工属具等归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用电设施是否断电拉闸。货物堆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警护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运料装卸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装运坑木工作,保证生产用料。

2、按照生产用料要求挑选坑木和支架,保证坑木规格质量。

3、及时将回收的废旧坑木装运至木场。

4、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政治、业务、安全、文化学习。

5、装卸坑木或其它小型材料和设备时必须二人以上装卸,较大型材料或设备要使用装卸设备进行,严禁人工装卸。

6、运料装卸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支部书记职责

一、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 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及职工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岗位规范

1范围

1.1本标准明确了燃料管理部安全培训主管兼铁路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安全培训主管兼铁路主管岗位。

2岗位基本职责

2.1在部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部门安全与铁路管理的各项工作。

2.2负责燃料管理部有关安全与铁路管理的内部管理和技术性文件、标准、制度、规定的编制及实施。

2.3负责修订、编写本部门安全与铁路管理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指导各专业进行实施。

2.4负责燃料管理部人员及相关外协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2.5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两措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2.6负责安全文明作业的管理,负责现场工作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监督。

2.7负责部门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根据需要对全员进行模拟训练。

2.8负责本部门内的环境和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2.9按计划组织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应急演练。

2.10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全厂性、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并进行安全活动分析。

2.11组织签订专用线维护及大修的协议、合同。

2.12组织协调翻车机、轨道衡的年度监测工作。

2.13审查有关铁路运输方面的相关费用的支付。

2.14协调铁路方面的相关工作,对专用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做好专用线安全运输工作。

2.15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责任与权限

3.1责任

3.1.1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负有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行为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2权限

3.2.1在安全培训范围内,有权对部门安全培训工作进行内部调配和对外委检修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3.2.2有权起草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制度及相关材料。

3.2.3有权召集设备管理部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题会议,有一般问题的决策权及重大问题的建议权。

3.2.4有权拒绝接受违反安规及其它法规的工作。

4工作标准

4.1每天深入现场检查检修工作中安全措施,重点抓好人身安全,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

4.2发生不安全情况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各专业主管写出不安全专题分析报告。

4.3严格监督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和考核工作。

4.4每月25日上报月度隐患排查报告。

4.5每月至少组织三次部门安全活动,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季度安委会。

4.6参加公司事故、障碍分析会,按时上报不安全专题报告。

4.7做好工作票合格率的统计工作。

4.8对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4.9编制部门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实施。

4.10建立和完善部门职工安全培训记录及归档工作,培训台帐规范、完整,归档及时。

4.11按季度编写安委会汇报材料。

4.12在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下,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13协调铁路协调完成生产运输任务,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和维护。

4.14及时监督完成铁路相关费用的审查和结算工作

4.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任职资格

5.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2熟悉火电厂生产流程或具有较丰富的电厂生产和技术管理经验;熟悉燃料管理知识,铁路运输管理知识,和火电厂安全管理知识;具有三年以上管理班组以上管理岗位或电厂生产班组以上管理岗位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

5.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5.4能正确处理与上下级之间、各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善于与他人团结和共事,发挥群体力量,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5.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5.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6检查与考核

6.1按照本标准所列内容进行检查与考核。

运输队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书记是全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全队范围内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

(四)负责监督保证党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文件的贯彻落实,对本队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和宣传发动,对本队干部员工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五)负责组织建立各种兼职的安全网点,发挥群监网的作用,调动各级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组织安全纪律检查小分队,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六)提高本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逐步加强,配合队长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各工种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对特殊工种安排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八)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监督检查本队带班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本队的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十)参与员工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及制定本队的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争议的调查、协调及员工中家庭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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